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污水净化单元VPSA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13X分子筛、活性炭(椰壳)吸附剂采购谈判公告
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污水净化单元VPSA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13X分子筛、活性炭(椰壳)吸附剂采购谈判公告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主要炼制大庆石油和俄罗斯石油,生产过程产生的全部含油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装置目前设计处理水量800t/h,分为常规处理装置+污水净化单元。污水净化单元分为含油污水净化部分和RO浓水净化部分,含油污水净化部分工艺采用微絮凝砂滤+臭氧催化氧化,RO浓水净化部分工艺采用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原理为臭氧在催化剂作用下产生的羟基自由基与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发生氧化反应,对水中的有机物进行全部或部分氧化分解,实现降解有机物的目的。其核心臭氧催化剂目前已达到使用寿命且有机物去除率已达下限,为此需要在大检修期间进行更换,以保证炼油厂污水排放环保指标。
本装置为采用带预处理槽的VPSA工艺流程,VPSA-O2制氧系统采用真空变压吸附法从空气中直接制取93%纯度富氧的成套设施,氧气做为臭氧发生器的空气源,产生的臭氧供给含油污水净化部分和RO浓水净化部分设施使用。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81.85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81.85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见炼油厂合格的试用总结(投用满6个月后30日内出具试用总结)后付90%,余款10%质保期结束后见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周清华 联 系 方 式:045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制氧分子筛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2 | VPSA-O2制氧系统分子筛 |
13X分子筛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0.8 | |
椰壳活性炭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0.45 |
产品保质期要求:吸附型分子筛(制氧)使用寿命≥10年、13X分子筛使用寿命≥10年、活性炭(椰壳)吸附剂使用寿命≥2年。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污水净化单元VPSA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13X分子筛、活性炭(椰壳)吸附剂招标技术要求》。
3、其他须说明事项
如果递交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按照中国石油集团集团公司2023年催化剂、助剂、添加剂(带量)集中采购结果公告的要求【公告:2023-0732】,投标人必须是中石油库内具有相应产品(********催化剂分子筛)准入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提供营业执照;
4.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3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产品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采用VPSA制氧工艺的污水处理装置上使用,且稳定运行4年及以上的成功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装置名称、应用时间及效果评价,并加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公章。提供用户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供应商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4.4需提供投标产品中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的检测报告,其检测项目应涵盖且满足《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污水净化单元VPSA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13X分子筛、活性炭(椰壳)吸附剂招标技术要求》中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所有指标项目。
4.5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价将被否决。
5、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6、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一份。
6.2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8:30时整。
6.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必须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5月19日8:3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8.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邮编:******
联 系人:宇洋 电 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邮编: ******
联 系人:朱刘苗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污水净化单元VPSA制氧系统吸附型分子筛(制氧)、13X分子筛、活性炭(椰壳)吸附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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