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23-0402-GC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已由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22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
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3-0402-GC01-1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398平方米,包括:一产:果树种植蔬菜大棚等建筑物二产:农产品加工包装车
间等建筑物建筑三产:农产品销售中心农产品体验中心综合服务和电商中心等建筑物。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4建设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西部,东临浑江西接G201国道。
2.5计划工期:勘察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总投资:32426.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
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
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项目
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效
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
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险证明。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
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
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
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投标。
3.1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
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
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5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
种缴费期限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通化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
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0435-3295811。招投标交易主体
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
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
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岭路1281号信通集团7号楼
联系人:宋昊儒
联系电话:13644355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隆礼路33号7楼
联系人:李延波
联系电话:0431-8226006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工程建设管理处
投诉电话:0435-3219339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千叶湖小区G1号楼四楼
邮箱:THJGC520126.com
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23-0402-GC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已由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22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
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3-0402-GC01-1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398平方米,包括:一产:果树种植蔬菜大棚等建筑物二产:农产品加工包装车
间等建筑物建筑三产:农产品销售中心农产品体验中心综合服务和电商中心等建筑物。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4建设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西部,东临浑江西接G201国道。
2.5计划工期:勘察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总投资:32426.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
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
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项目
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效
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
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险证明。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
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
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
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投标。
3.1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
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
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5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
种缴费期限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通化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
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0435-3295811。招投标交易主体
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
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
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岭路1281号信通集团7号楼
联系人:宋昊儒
联系电话:13644355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隆礼路33号7楼
联系人:李延波
联系电话:0431-8226006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工程建设管理处
投诉电话:0435-3219339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千叶湖小区G1号楼四楼
邮箱:THJGC520126.com
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23-0402-GC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已由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22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
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佟佳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乡村振兴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3-0402-GC01-1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398平方米,包括:一产:果树种植蔬菜大棚等建筑物二产:农产品加工包装车
间等建筑物建筑三产:农产品销售中心农产品体验中心综合服务和电商中心等建筑物。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4建设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西部,东临浑江西接G201国道。
2.5计划工期:勘察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总投资:32426.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
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
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项目
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效
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
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险证明。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
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
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
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投标。
3.1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
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
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5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
种缴费期限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通化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
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0435-3295811。招投标交易主体
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
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
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岭路1281号信通集团7号楼
联系人:宋昊儒
联系电话:13644355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隆礼路33号7楼
联系人:李延波
联系电话:0431-8226006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工程建设管理处
投诉电话:0435-3219339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千叶湖小区G1号楼四楼
邮箱:THJGC520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