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其他

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其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
行政区域连江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2日15:29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00
预算金额¥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56*****139
采购单位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陀市村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警官156*****139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71总站轮训大队关于路灯安装项目采购比价文件0512.doc
附件271总站轮训大队关于路灯安装项目采购公告0512.doc
附件3路灯安装平面示意图.jpg
附件4路灯效果图.pdf
附件5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图.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路灯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LXD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56*****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边检总站轮训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陀市村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警官156*****139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须知:

  • 定标方式:请贵公司根据我单位拟制的采购需求进行投标响应,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08:3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式:密封投标;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单位送达或邮寄书面密封的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文件接收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200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五)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投标明细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的;

3、投标方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7、投标文件交付或邮寄收到未密封,或者破损的。

(八)确定中标人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价格低者优先确定中标人。

经综合分析、比较,以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次低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第三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提供A型LED智能发电分体路灯灯杆(高度3.5米)报价更低者排序在前;A型LED智能发电分体路灯灯杆(高度3.5米)报价亦相同的,提供更长保修年限者排序在前;提供保修年限亦相同的,综合对比技术参数,以提供技术参数更优者排序在前。

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与要求,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200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电话:199*****330

联系人:林警官

采购监督人:赵警官

监督电话:185*****397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轮训大队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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