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建设招标公告
2.5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建设招标公告
永兴县 2.5 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县 2.5 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建设项目 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
发改招核[2015] 55 号 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建设单位自
筹 。招标人为 永兴县鸿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 2.5 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高亭镇山下岭村、永兴县鲤鱼塘镇申明亭村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3622.2 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 279 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申明亭粮点新建一栋粮食标准化储备仓(麦容 0.66 万吨),高亭镇高亭
粮点新建 2 栋标准化储备仓(麦容 1 万吨),共计仓容 1.66 万吨(麦容);配置粮食运输及
储粮工艺装备,粮情测控系统、通风、薰蒸设备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
照郴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
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
的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
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
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
量员 1 人【注:要求提供关键岗位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近半年(指 2015 年 2 月至 8 月)
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公告发布后职工个人账户官网查询打印原件(与投标
单位一致,提供合格有效的信息查询网址)以及投标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
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且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项目部关键
岗位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登记人员。
3.5 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
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
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
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3.7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3.8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前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4. 评标办法及招标价格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中的“综合评标法Ⅱ。”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
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4.2 招标控制价:玖佰捌拾伍万元(人民币 985 万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直接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单位到湖南省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
文件(永兴大道 487 号县环保局办公楼一楼)。招标文件 400 元/份,图纸另行出售,售后
不退。
6.3 发售时间:2015 年 09 月 15 日-2015 年 09 月 21 日 17:00 截止(上午 9:00-12:
00;下午 14:00-17:00 节假日休息)6.4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
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公示”栏目及《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
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上述媒介,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
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湖南省永兴大道环保局
七楼(永兴大道 487 号县环保局办公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7.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
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接受投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
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
监督机构为 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话: ****-******* 。
10.联系方式
名 称:永兴县鸿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粮贸街 2 号(粮食局院内)
联 系 人: 雷先生 电话: 133*****398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体育路 6 号(郴州市建筑研究设计院内办公楼 2 楼)
联 系 人:曾荣 电话/传真:****-******* 186*****318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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