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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城口县2023年老腊肉全产业链项目部分环节的公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城口县2023年老腊肉全产业链项目部分环节的公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城口县2023年老腊肉全产业链项目
部分环节的公告
根据《城口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2〕674号)等文件和县委农业农村工委2023年第7次会议研究同意,拟将城口县2023年老腊肉全产业链项目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奖补及2023年新SC认证企业奖补、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猪肉储藏、猪肉分割、产品销售奖补等环节。现将项目申报要求公告如下,请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扶持环节和标准
(一)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奖补及2023年新SC认证企业奖补。全县拟奖补20个以上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每个5万元,生产加工作坊要求取得《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有冻库、独立的炕房等设施设备和2年以上加工销售经验。拟奖补不超过5个2023年新SC认证企业及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升级为SC认证企业,每个奖补8万元以上。共拟补助资金140万元。
(二)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猪肉储藏、猪肉分割及产品销售奖补。一是对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收购本地生猪用于加工生产城口老腊肉“黑标”“金标”“绿标”产品进行奖补,奖补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运输及屠宰等费用不高于150元/头(不含加工企业自有养殖场),另分别奖补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高于黑标生猪50元/头、金标生猪30元/头、绿标生猪15元/头组织生产服务费。二是对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在2023年5-9月收购本地生猪租赁冻库进行储藏,另奖补冻库租赁费用的50%。三是对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收购的本地生猪在我县定点生猪屠宰场屠宰后,再到我县猪肉精细分割车间分割环节进行奖补,奖补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50元/头。四是对城口老腊肉加工、销售等企业销售城口老腊肉“黑标”“金标”产品环节进行奖补,销售城口老腊肉“黑标”产品奖补8000元/吨,销售城口老腊肉“金标”产品奖补4000元/吨。共拟补助资金45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我县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市县级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三、申报时间
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奖补分两批申报,分别为2023年5月底前和2023年9月底前。城口老腊肉2023年新SC认证企业奖补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底前。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奖补分两批申报,分别为2023年11月20日前和2024年1月底前。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收购本地生猪租赁冻库储藏奖补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底前。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猪肉分割奖补分两批申报,分别为2023年11月20日前和2024年1月底前。城口老腊肉“黑标”“金标”产品销售奖补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底前。
四、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复印件需申报单位盖章,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表电子件,资料不完整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县农业农村委土城办公区三楼畜牧中心;联系人:余老师、柯老师,联系电话:023-********。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2.项目申报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申报环节 | 申报资料清单 | 备注 |
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奖补 |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1—2022年加工销售佐证材料; 6.设施设备图片; 7.其他佐证资料。 | |
城口老腊肉2023年新SC认证企业奖补 |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设施设备图片; 6.其他佐证资料。 | |
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奖补 |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猪收购协议; 6.收购花名册(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证明); 7.支付凭证; 8.收购图片; 9.《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10.其他收购佐证资料。 | 同一申报单位同时申报多个环节的不重复提供申报资料。 |
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收购本地生猪租赁冻库储藏奖补 | 1.“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奖补”所列资料;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3.《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冻库租赁协议; 5.发票; 6.支付凭证; 7.储藏图片; 8.其他储藏佐证资料。 | |
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猪肉分割奖补 | 1.“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奖补”所列资料;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3.《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猪肉分割协议; 5.发票; 6.支付凭证; 7.分割图片; 8.其他猪肉分割佐证资料。 | |
城口老腊肉“黑标”“金标”产品销售奖补 | 1.“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生猪收购奖补”所列资料;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3.《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销售银行流水; 5.销售图片; 6.其他销售佐证资料。 |
附件2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地 址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申报单位 简介及项目实施情况 | |||
申报环节、 数量及奖补资金 | |||
项目带动 情况 | |||
项目申报 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及提供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市县级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标签: 老腊肉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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