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2020-67#、CJ2021-70#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CJ2020-67#、CJ2021-70#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CJ2020-67#、CJ2021-70#地块临时围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J2020-67#、CJ2021-70#地块临时围挡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大江弘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CJ2020-67#、CJ2021-70#地块临时围挡,钢结构支撑,镀锌板附假草皮,四面均沿人行道搭设,北侧沿华江路为4m高,其余三面沿恒水路、芳水路和沪江路为3m高,华江路和恒水路、芳水路的拐角处为6m高,长约120米,围墙总长约1500米,总面积约5340m2。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22.0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CJ2020-67#、CJ2021-70#地块临时围挡,钢结构支撑,镀锌板附假草皮,四面均沿人行道搭设,北侧沿华江路为4m高,其余三面沿恒水路、芳水路和沪江路为3m高,华江路和恒水路、芳水路的拐角处为6m高,长约120米,围墙总长约1500米,总面积约5340m2。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临时围挡后期的拆除、残值的回收由中标人进行实施处置,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按要求进行拆除回收处置,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包深化设计、包服务、包拆除、包维修等所有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 级以上(含)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4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大江弘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180*****759
2023年5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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