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村大景区索道上下站房建筑和市政景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余村大景区索道上下站房建筑和市政景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村大景区索道上下站房建筑和市政景观方案设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余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余村大景区索道上下站房建筑和市政景观方案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ZCG2023-070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上站房:用地红线面积约7000㎡,规划建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下站房:用地红线面积约*****㎡,规划建筑占地面积约3100平方米;项目建安总投资约8000万元。
项目位置:天荒坪镇大溪村
设计范围: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所涵盖设计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初步设计(扩初)(含设计概算)。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建筑类:总平面、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建筑电气、采暖通风、消防、幕墙及门窗深化、钢结构设计、电气、弱电智能化、基坑围护、地基处理等;
②市政景观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室外总平面设计、内部道路、硬质铺装、停车场、绿化、景观构筑物、给排水管线综合设计、路灯、污水处理配套设施、配电房、垃圾房和公厕等配套用房、用地红线内及周边因方案需要而实施的山体开挖等形成的边坡治理和边坡复绿方案设计等。
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
预算:本项目预算为18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供应商可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将报名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屠小姐,联系方式:0572-*******。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安吉县天荒坪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8270749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余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霞联系电话:0572-*******
质疑接受人:杜小姐邮箱:*********@qq.com
地点: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荒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标签: 政景观方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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