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非自动评审]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管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承揽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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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管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承揽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管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管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迎宾大道101号
邮编:341000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话:079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791-********
电子邮件:jxjtxzb1688@163.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 标 方 法 | 1.1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1.2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6 款规定的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若某个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数量超出或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步骤确定各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1)依据投标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选择次序各标段同步确定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当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标段数量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则该投标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即在其他标段中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排名); (2)在确定了上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中标候选标段后,所有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排名由相应标段的投标人同步依次递补; (3)重复上述(1)、(2)步骤,直至确定所有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数量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6款的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 | 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2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人填写了优先选择次序。 | |||||
权利义务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 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项规定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以及服务费用补贴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一致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人员设备:16分 业绩:14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示例:0.1234%。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管理方案 | 6分 | 方案合理的得5.3-6分;较合理的得4.4-5.2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6-4.3分。 | |
所投标段车辆救援服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对策 | 6分 | 重点把握、难点分析、合理化的建议和对策合理的得5.3-6分;较合理的得4.4-5.2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6-4.3分。 | ||||
工作效率保障方案 | 5分 | 履行“5分钟出车率”“45分钟到达率”“1 小时通畅率”相关制度要求的承诺和措施。按承诺、措施的详细程度和可行性评分。合理的得4.4-5分;较合理的得3.7-4.3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0-3.6分。 | ||||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 5分 |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合理的得4.4-5分;较合理的得3.7-4.3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0-3.6分。 | ||||
安全应急保障方案 | 5分 | 安全应急保障方案合理的得4.4-5分;较合理的得3.7-4.3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0-3.6分。 | ||||
规范收费保障方案 | 5分 | 规范收费保障方案合理的得4.4-5分;较合理的得3.7-4.3分;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3.0-3.6分。 | ||||
救援装备、安全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情况 | 4分 | 提供了救援装备、安全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情况的,得基本分2.4分; 投入国内较先进救援装备及安全设备并提供设备详细的使用说明,每种加0.4分;最多加1.6分。 | ||||
停车场和驻点建设 | 4分 | 根据对标段停车场和驻点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分,方案合理3.4-4分、较合理2.9-3.4分、一般但基本可行2.4-2.9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0分 | / | |||
2.2.4(3) | 评标价 | 2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低得零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人员设备 | 16分 | 人员投入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其他最低要求”的得2.4分; (2)一线救援人员每超过1人加0.4分,最多加1.6分。 |
人员保险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其他最低要求”的得2.4分; (2)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60万的得1分,≥200万的得1.6分,低于160万的得0分。 注:人身意外保险在投标时已购买的或投标时承诺的均可。 | ||||
车辆投入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其他最低要求”的得2.4分; (2)每增加一辆(台)自有设备(限于拖车)加0.4分,最多加1.6分。 注:车辆在投标时已购置(或租赁)的或投标时承诺的均可。 | ||||
车辆保险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其他最低要求”的得2.4分; (2)第三者责任险≥200万的得0.6分,≥300万的得1.6分,低于200万的得0分。 注:第三者责任险在投标时已购买的或投标时承诺的均可。 | ||||
业绩 | 14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8.4分; (2)近5年内从事过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的,满1年加3.2分(或1.4分),本项得分取大值; (3)在满足第(2)项的基础上,近5年内从事过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的,每增加1年加0.6分(或0.4分),本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业绩可重复加分,最多加2.4。 | ||
履约信誉 | 10分 | 在近5年内车辆救援工作中投诉情况 | 4分 | 按原合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反映的从事车辆救援服务过程中投诉情况进行评分。 | ||
在近5年内车辆救援工作中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 3分 | 按原合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反映的从事车辆救援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评分。 无安全生产事故得3分;有安全生产事故得0分。 | ||||
在车辆救援服务中被省级媒体正面宣传 | 3分 | 在车辆救援服务中被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每一篇1分,最高得3分;无证明材料得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标签: 车辆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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