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宝鸡市石油中学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NCD(2023)DL006HW
项目名称: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计算机 | 笔记本计算机 | 18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10,000.00 | 1,1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石油中学教师用笔记本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6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报名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持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陕西欣诺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渭路8号院1号楼二层209室)进行线下确认并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确认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格式),否则视为无效(谢绝邮寄);
2、投标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交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在3个日历日内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含电子版资料)送到采购代理公司。
名称:宝鸡市石油中学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欣诺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金渭路8号1号楼二层209室
联系方式:0917-******* 180*****702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7-******* 180*****702
陕西欣诺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采购清单.pdf
标签: 教师用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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