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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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沈阳市苏家屯区发展和改革局 沈苏发改备字【2023】 27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

3.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室外景观绿化等提升改造工程,包括:北广场广场压膜混凝土铺装翻新、部分现状广场铺装修补、座椅种植池翻新、树池篦子安装、升旗台花坛摆放、LOGO换新、北广场中心花坛摆放、旗杆防雷接地、水池改造、北广场台阶换新、导向标识更新等,改造面积约计7万平方米;东三门沥青路面洗刨、岗亭更换、停车场智慧管理系统、花坛改造等,改造面积约计1万平方米;南广场局部沥青路面塌陷处理、局部排水沟新建、南广场大台阶修复、局部区域围挡设置等;主体屋面彩化、设备间立面彩绘、酒店屋顶处理、主体建筑正立面美化处理等、展馆两侧地面彩色分区、停车场彩色画线等。

(2)亮化提升工程,包括:室外建筑、园林景观照明系统;室外屏显系统;还包括项目周边道路景观亮化工程设计。

(3)室内装修提升改造工程,包括:9号连廊主入口部分改造,W展厅与E展厅连接中间部分公共服务区部分改造,展厅内卫生间改造,酒店楼房间、会议室、走廊公共区域部分改造。室内改造面积0.56万平方米。

(4)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水炮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设备联动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系统等设施修复及更换。

(5)室内地面加固工程,包括:H区及M区域管理用房、换热间、配餐间等房间塌陷地面的加固和修复。

5.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人民币。

6.标段估算价:约7900万元人民币。

7.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08日(包含设计期限15日历天),共计59日历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节点工期要求:①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②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改造更新主体工程,并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③2023年8月8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合同工期自2023年06月10日至质保期满后3个月。

8.招标范围: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建设、交付,包括改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第三方机构审查、材料检验试验、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需要承包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标准:

⑴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⑵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经过实名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

2.2设计负责人:1名,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园林绿化施工负责人1名,需具备园林绿化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经理可兼任建筑工程专业的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同等规模(单项合同额8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4.信誉要求:

4.1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招标文件1.4.3项中各项要求。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6.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

6.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万元人民币

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

4.递交地址: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2日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姓名:赵春翔

招标工作负责人单位: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务:主任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无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姓名:赵春翔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单位: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职务:主任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职称:无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

联系人:赵春翔

电话:024-********

传真: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邮 编:******

联系人:刘甲峰、徐曼、张冬妮

电 话:024-********-307

传 真:024-********

邮 箱:*********@qq.com">*********@qq.com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如已发布的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徐曼 签于 2023/05/12 16:35:50
徐曼 签于 2023/05/12 16:37: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改造 总承包 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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