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信号物资设备二次(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信号物资设备二次(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信号物资设备二次

招 标 公 告(重新公告)

编号: TAH150636-03WZ-04WZ-05WZ-11WZ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站后信号专业甲供物资设备继电器、TDCS等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青阜线正线全长132.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既有线电气化改造,并在全线设置4处综合维修工区,分别设置在百善站、青町站、涡阳站和西潘楼站,综合维修工区内设有相应各专业的生产、生活房屋及工程轨道车停放、大机停放线、轨道车运营保养设施等。全线在青町、江集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

主要工程量:路基土石方30.55万立方米,路基附属浆砌片石424圬工方,土工合成材料7286平方米,声屏障9.81万平方米,站场铺轨4.28铺轨公里,铺道岔18组,铺道砟8507立方米,通信光电缆312条公里,电力线路242条公里,接触导线380条公里,新建房屋16508平方米,给排水管道23.3公里,综合管沟1700米。

总工期为18个月,计划2015年元月开工,2016年6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4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9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8)《合肥枢纽指挥部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信号物资设备(第四批)招标计划的函(合枢指函[2015]118号);

(9)《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信号专业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5〕35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2~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3.2);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所投物资须为同一品牌且提供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包件名称:信号继电器 标段编号:TAH150636-03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含1亿元);

(3)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2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包件名称:25周轨道电路器材 标段编号:TAH150636-04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原铁道部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符合原铁道部产品认证或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2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包件名称:电动转辙机及安装装置 标段编号:TAH150636-05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2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包件名称: TDCS 标段编号:TAH150636-11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2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08:5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5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

联 系 人:蒯东山 邮 箱:********@163.com">ah********@163.com

电 话:0551-******** 传 真:0551-********


2. 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张欣 邮 箱:********4@qq.com">********4@qq.com

电 话:180*****067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招标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青阜线电气改造工程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标段编号
包件名称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保证金(元)
标书售价(元)
备注

TAH150636-03WZ
信号继电器
1
无极继电器 JWXC-1700

1849
20000
1500
 

2
继电器 JWXC-H340

76
 

3
无极加强继电器 JWJXC-480

65
 

4
继电器 JWJXC-H125/0.44

27
 

5
偏极继电器 JPXC-1000

259
 

6
整流式缓放继电器 JZXC-H18

228
 

7
半导体时间继电器 JSBXC-850

93
 

8
继电器 JYJXC-135/220

8
 

9
继电器 JWXC-H600

89
 

10
继电器 JYXC-270

24
 

11
隔离变压器 BXG-35

240
 

12
继电器 JYJXC-160/260

114
 

13
继电器 JCRC-24.7K/7.5K

9
 

14
继电器 JWJXC-H125/80

95
 

15
半导体时间继电器 JSBXC-870B01

23
 

TAH150636-04WZ
25周轨道电路器材
1
25HZ微电子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

332
10000
1000
 

2
25HZ轨道电路微电子报警器

49
 

3
25HZ微电子轨道电路接收变压器

88
 

4
防护盒HF3-25

162
 

5
道岔转换电路用整流盒

9
 

6
断相保护器

79
 

TAH150636-05WZ
电动转辙机及安装装置
1
电动转辙机ZD6-D

4
10000
1000
 

2
电动转辙机ZD6-E

5
 

3
电动转辙机ZD6-J

5
 

4
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 (50kg/m、12号、2个牵引点)

2
 

5
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内锁闭 (60kg/m、9、12号、AT轨、2个牵引点)

3
 

6
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

4
 


7
蛇管接头 电动转辙机用

14
 

TAH150636-11WZ
TDCS
1
TDCS(3.0)分机

3
30000
1500
 


附件1

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息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各投标人:

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分批开始办理信息登记,请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新单位入网窗口2办理。

(一)新会员注册(必须在网上注册)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点击“会员登录”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并点击确认,获取登录名和密码;

注册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平台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

(二)新单位入网原件审核

受理地点:西大门总服务台新单位入网窗口2办理,电话:********

铁路企业类型
所需资料

铁路施工企业
1、开户许可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6、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证书原件。(本条对于参加铁路基建大中型施工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他施工项目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供)

铁路监理企业

铁路咨询企业
1、开户许可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铁路物资企业

铁路检测企业
1、开户许可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CA加密锁办理

通过审核的单位可以办理加密锁,在加密锁柜台激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平台,并在新单位入网窗口激活专业类交易系统会员平台,联系电话:********,可以选择江苏CA证书(不加签章)或CFCA证书(不加签章)

(四)激活专业类信用库并完善资料

上传之后请电话联系新会员入网窗口,电话:********

领取到加密锁的单位可以持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选择“工程类”进入信用信息库上传基本信息,上传后新入网审核过的原件可不用再次核验,通过后即可正式使用。

附件2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出,非基本帐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在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备案时提交投标人单位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进行信息登记,基本户开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需研读招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章节,获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保证金专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缴纳金额: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电汇、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99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

3.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在电汇附言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采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方式的投标人可在向银行柜面提交汇票时提供所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

4.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在款项到账后,会根据招标序号(包件编号)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确认函。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加密锁登陆“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查看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正常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前往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5.特别提醒:如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状态一直是“未缴纳”状态,请投标人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窗口联系人:汪玮,电话:***-********186*****7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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