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用车和公安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工作用车和公安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环保局等单位工作用车和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安排,现对葫芦岛市环保局等单位工作用车和公安局办公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A包:葫芦岛市环保局工作用车采购(项目编号:HJYZXXJ*******

B包: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港航应急指挥车采购

(项目编号:HJYZXXJ*******

C包:葫芦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现场基站信息采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JYZXXJ*******

二、询价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葫芦岛市环保局等单位工作用车和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

三、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 8:30-2015年9月22日10: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 0429-**************

四、资质审查时间:2015年9月22日10:00-11:00

资质审查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4日10:00前

保证金金额:2000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9:30前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八、询价时间:2015年9月28日9:30

询价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九、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要求企业所投标的产品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各谈判包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B包:投标人具有本次采购车辆的销售资质。

C包:通过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十、供货期:A包: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

B包: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供货

C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

十一、付款方式: A包: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

B包: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

C包: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十二、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九)、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询价采购。询价通知书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谈判)。咨询电话:0429—*******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施剑峰 联系电话: 0429-**************

市环保局联系人:王志良 联系电话:180*****333

市港口与口岸局联系人:冯晶 联系电话:139*****099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系人:焦鑫振 联系电话:137*****323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保局 公安局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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