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锅炉房改造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锅炉房改造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锅炉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锅炉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增加5台立式全自动电蒸汽锅炉及相关配件,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安装、电气、给排水等专业(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为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57,729.94元,其中非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2,983.13元(其中装修工程:4,559.26元,安装工程:28,423.87元);暂列金额 109,054.15元(其中装修工程:11,958.84元,安装工程:97,095.31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注: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同时需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标准。

5、所属行业: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三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或以上资质(新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②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GC类资质(旧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资质(新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4、拟投设备生产厂家具备B级或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5、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至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税收部门开具的缴纳税收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②提供至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参加我院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出具有效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一,不得擅自删改)。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名且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二,不得擅自删改)。
注:
1.未在招标公告第五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本项目最多允许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资格除“第3点”由具备的成员单位提供外,其余材料双方都需提供。
3.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需签字盖章处可由牵头人签字盖章,但涉及供应商名称处需填写完整联合体各方名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3日 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资料:附件三《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郑工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联系方式:陈工02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0-********-6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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