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资产及往来账项清理清查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资产及往来账项清理清查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资产及往来账项清理清查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资产及往来账项清理清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资产及往来账项清理清查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
对医院库存物资、固定资产进行彻底盘点,对照医院物资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明细,对账实不符的物资、固定资产进行信息调整,出具清查评估和处置建议,协助医院整理报废材料,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2、往来账项
截至2023年4月30号止,各项往来明细科目余额进行核查。重点对长期往来账项、预付账款、应收出院病人欠费、的真实性、可收回性进行核实和函证,并出具结果报告。报告中需明确下一步处理方案,对可以核销的长期往来出具经济鉴证,协助医院整理核销材料,如无依据核销的,提出继续挂账、安排支出等建议。
三、预算金额:1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五、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人,可在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8:00-18:00,持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材料,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1号办公室或以邮件形式发送以上相应报名材料扫描件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杨晓艳 电话:077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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