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乡永安社区中心户组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地面景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1340122003006440A-202305-00002
众兴乡永安社区中心户组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地面景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1340122003006440A-202305-00002
众兴乡人民政府现对“众兴乡永安社区中心户组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地面景观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项目名称:众兴乡永安社区中心户组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地面景观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2023zxx016
1.3 标段划分:/
1.4建设地点:众兴乡
1.5建设规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1.6合同估算价:******.55元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1.10项目类别:市政
1.11其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业绩。
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景观工程、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项目。
2.5 投标人财务要求:/。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2.8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招标人列入众兴乡项目库黑名单的。
2.9 投标人在众兴乡境内已有在建未竣工验收工程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10其他要求:投标人使用相同的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投我乡多个项目的,只能中一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的投标人,在后续项目不再参与评审 。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公示期: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
4.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由项目经理携带二级建造师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报名后,并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进入资格先审。
4.3 报名地点:众兴乡人民政府老楼建设办207办公室
4.4获取方式:?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现场报名成功后获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最终以官方网站开标公告通知为准。
5.2 开标地点:众兴乡政府老党委会议室。
5.3 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网站公示)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参加签到及开标,若未按要求参加开标活动,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肥东县众兴乡人民政府地址:众兴乡永安社区
项目联系人:汪站联系电话:138*****695
招标联系人:朱主任联系电话:********
六、评标方法:合理价格法(二次平均),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说明
7.1 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7.2本次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
7.3 项目竣工后,经第三方抽检不合格,招标人将施工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4 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与招标人进行对接,包括但不限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办理支付进度款、参与项目过程监管、开展隐蔽工程验收等,项目经理超过3次未按要求进行对接,视为存在“卖标”行为。招标人将适时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该公司、项目经理的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7.5 本项目执行《众兴乡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2023年5月12日
标签: 庄整治提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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