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永新县台岭至里田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新县]永新县台岭至里田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新县台岭至里田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台岭至里田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新县发展和改委革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招标核准字[2023] 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永新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永交发【202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永新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新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新县台岭至里田路面改造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台岭乡南汶村,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里田加油站附近,终点桩号为K5+138,路线全长为5.138公里。原有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此次路面改造是在原有老路的基础上加铺沥青混凝土。公路等级设计为三级,设计行车速度 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双向两车道,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建设地点:永新县台岭乡、里田镇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2023年6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信息(http://jt.jiangxi.gov.cn/art/2020/5/9/art_*****_*******.html)发布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全省交通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主体二类、房建、绿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2022年度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3年 6月5日9时3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 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5 月13 日 8 时00分至2023年5 月 19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5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吉安市永新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39*****0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永新县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133*****780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含开标当日)在国内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等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约谈)处罚; 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版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止)。 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版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①-⑦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⑧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全省交通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主体二类、房建、绿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2022年度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信用等级查询方式:信用交通.江西http://credit.jxjt.gov.cn/index.cms提供信息网查询路径及截图)。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
一、资格审查证书证件、材料:(所提供复印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1、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上必须能扫描二维码查询); 2、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上必须能扫描二维码查询); 4、拟派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扫描件; 5、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扫描件; 6、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安全员(含)以上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C类证;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的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企业、建造师承诺: 承诺该企业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格式自拟)。 10.开标现场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都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作不良记录。 11、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 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
标签: 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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