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小区市政供水一管到户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小区市政供水一管到户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小区市政供水一管到户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3 09: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小区市政供水一管到户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裕行审投资审字【202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小区市政供水一管到户改造工程设计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裕华区64个居民小区进行一管到户改造。分别为方村镇8个,裕兴办事处1个,裕强办事处7个,建通办事处1个,裕东办事处23个,裕翔办事处14个,建华南办事处9个,东苑办事处1个。一管到户改造内容包括水表出户、二次加压、庭院管网、楼道管道等内容。利用现有泵房 31 座(含生活变频设备 31 套,生活水箱 31 座),新建泵站 33 座,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同时根据新建二次供水泵站位置处市政管网供水条件 (包括压力和水量)确定采用清水池或无负压罐式。其中清水池是二次供水泵站 24 座(其中 0.2 万 m3/d、18 座,0.1 万 m3/d、6 座,无负压罐式二次供水泵站 9 座(0.1 万 m3/d、9 座)。改造楼外管网 21.5 万米,管径 DN40-250,各小区楼内管网 56.58 万米,管径 DN20-200,水源就近接入小区附近的市政供水管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建通办事处1个、裕东办事处23个、建华南办事处9个;二标段:方村镇8个、裕兴办事处1个、裕翔办事处14个、东苑办事处1个;三标段:裕强办事处7个。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

5)总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特别提示:《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孙红霞,电话:0311-********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3日09:00至2023年6月2日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联系人:丁川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3号长安万达广场02单元2712-2717室

联系人:孙红霞

联系电话:0311-********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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