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5年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5年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为保证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煤炭企业踊跃报名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内容: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青山、高沙窝、王乐井、冯记沟、惠安堡、大水坑和麻黄山冬季采暖用煤。

(二)需求数量:计划用量约520吨(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三)规格要求:陕西省横山县樊家河煤矿无烟块煤,发热量须达到6500热卡以上,沫煤不得高于5%,矸石不超过1‰。

(四)其他:拉运煤炭具体数量(吨)必须与用煤单位人员一起到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地磅过磅,必须经用煤网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单方过磅无效;煤炭装卸费、二次转运费由供货方承担;每批次煤炭验收标准,以当地检测报告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正常经营满两年且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二)具备煤炭供销相关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招标报名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所在地或拟投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投标方最迟应于2015年9月21日下午17:00时前,持上述资料到盐池县联社监事会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方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

报名联系人:吴彦云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部

四、资质审核

由招标方根据要求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入围企业。

五、招标费及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不计息)。资质审核通过后,由联社监事会工作部通知各入围企业将招标费和投标保证金一并缴存到指定账户,方可凭缴费凭证到盐池县联社计划财务部开取收据,并领取招投标资料。

1、保证金帐户

户名:盐池县农村信用联社招标保证金

账号:********31342

开户行: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招标费帐户

户名: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费

账号:********31367

开户行: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盐池联社三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中标原则

开标后,在招标方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方所有需求情况下,在同等质量情况下遵循单价最低价中标原则。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确定中标方后,盐池县联社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严格以投标价格为准。

(二)招标费不予返还,招标会结束后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三)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有效的补充文件等,双方应共同遵守。

(四)中标方按照招标方实际需求,负责将冬季用煤及时足额运送到指定的营业网点。招标方验货合格后,支付90%的费用,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供暖期结束之后支付。

(五)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主合同与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七)本公告由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盐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5年9月15日

标签: 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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