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政府办公区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政府办公区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1.1项目名称:县政府办公区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项目
1.2 招标人: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3采购方式:询价
1.4采购预算:9.*****万元。
1.5最高限价:9.*****万元。
1.6采购需求:县政府办公区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05室(店埠镇龙泉路8号6#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5:30
4.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05室(店埠镇龙泉路8号6#楼)
4.3截止时间前,在报名地点或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需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当众开启报价函。未按规定封装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接收。
五、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勘察实物现状,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六、开启
6.1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
6.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01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价评审办法
询价人组织的询价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履约及诚信度评估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壹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报价低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标,若有效投标报价未达到叁家,本次开标流标。评标办法附后。
九、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项目施工后,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款。同时,乙方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联系人:程大为
联系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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