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公告(第一批)

建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公告(第一批)

经网上报名、材料核验,以下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受理。

建德市教育局将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专家评审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予此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认定结果将通过建德市人民政府网站(**********/index.html%EF%BC%89%E5%85%AC%E5%91%8A%EF%BC%8C%E5%85%AC%E5%91%8A%E6%97%B6%E9%97%B4%E5%9C%A86%E6%9C%886%E6%97%A5%E5%B7%A6%E5%8F%B3%EF%BC%8C%E8%AF%B7%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F%BC%8C%E4%BA%86%E8%A7%A3%E7%94%B3%E8%AF%B7%E6%83%85%E5%86%B5%E3%80%82">http://www.jiande.gov.cn/col/col**********/index.html)公告,公告时间在6月6日左右,请及时查看,了解申请情况。


附件:建德市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名单.xlsx

标签: 幼儿园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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