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144,6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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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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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融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融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融资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融资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融资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融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融资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融资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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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JX2022ZZ***** | 监测编号 | G*****JX10*****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 仅包含外部投资方投资部分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0.0000-27.3000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仅包含外部投资方投资部分 | |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0-********** |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 仅包含外部投资方投资部分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0.******-******.******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 包含外部投资方投资和原股东跟投部分 | |
每股单价(拟增资单价) | 1.06元 | 每股单价(拟增资单价)说明 | 本次增资以每股(即新增一元注册资本)为一个计价单位,每个计价单位对应的挂牌底价为1.06元/股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15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 本次增资拟引入不超过15家战略投资方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是 |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100.0000 | 72.7 | |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100.0000 | 72.7 | |
抚州市临川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抚州市临川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万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省芦溪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赣江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龙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瑞昌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上饶市广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战略投资方(合计) | --- | --- | 27.3 | |
交易达成/终止条件 | 1.增资达成条件:挂牌期满后,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份额达到******.2953万股时,且金控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72.69%,本次增资交易成功。 2.增资终止条件:挂牌期满后,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份额不足******.2953万股时,本次增资交易终止。 | |||
募集资金用途 | 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充实实收资本,扩大资产规模,提高公司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巩固公司在全省担保同行业的龙头地位,提高公司竞争力。1. 增加公司股本,吸引更多评级公司评级,巩固并提升公司主体信用评级,长期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2. 扩充公司净资产,提升单一客户的最大担保额度,尤其是提升发债担保业务的担保能力,进一步拓宽客户群体;3. 提高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兼并重组其他融资担保公司,拓宽获客渠道,实现公司业务全省深度覆盖,做大做强省信用担保集团。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1.【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以每股(即新增一元注册资本)为一个计价单位进行报价,每个计价单位对应的挂牌底价为1.06元/股。原股东金控集团在本次挂牌交易中不参与报价,按战略投资方的交易价格同步参与增资扩股。每个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1.06元/股。报价高于挂牌底价的,加价幅度应为最低加价幅度0.01元/股的整数倍,即加价幅度为0.01元/股、0.02元/股、0.03元/股……以此类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增资额度】本次增资拟合计发行不超过******.2953万股股份,其中,原股东金控集团认购股份数不超过*****万股,战略投资方合计认购股份数原则上不超过******.2953万股。单个意向投资方需认购不低于(含本数)5000万股。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增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对意向投资方实施反向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投资方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企业现状、增资扩股方案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且自愿承担除因增资企业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增资后,原则上原股东金控集团持有增资企业股权比例约为72.7%,仍保持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地位。4.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过渡期间损益由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计算上述过渡期间损益或者其它财务数据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5.本项目增资扩股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增资企业所有。6.其他重大信息详见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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