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二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二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二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佩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渝北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2023年第一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联系地址:渝北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邮? ?编:****** ? ? ? ?联系电话:********
附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迅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乙级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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