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潭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西潭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县委第十三轮第一批巡察四组对西潭镇下辖17个村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三大攻坚战”仍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西潭镇投入1284万元,实施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服务一体化服务项目,于2021年3月和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年服务合同,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运行。二是建立督查机制,镇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巡查,压实保洁公司的职责。三是新春村赤水溪支渠河道的水葫芦、后陈村塘东自然村的西潭镇敬老院项目工地的垃圾、山河村与金星乡湖内村龙冲自然村交界处的养殖场均已全部清理完毕。四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暨下达2021年保洁费任务的通知》(诏西委〔202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西潭镇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西潭镇村级保洁员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各村加大环境的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村民整体意识,做好卫生费收取工作。
(2)针对盲目引进污染企业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已责令诏安县伟业五金有限公司强制拆除设备停止生产,2020年该公司把公司厂地及办公楼、宿舍楼租给诏安县扬天农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符合环保要求的冻库及农产品收购市场。今后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部署,引进符合产业布局、绿色环保、纳税大户的企业落户西潭,拒绝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企业。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各村环保网格员加强巡逻,严禁辖区内各种污染空气、水源的行为和现象,对巡逻期间发现的环境卫生污染等情况已全部及时整治到位。
(3)针对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西潭镇党委于2019年11月对上营村村主任许明坤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要求各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服务态度,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今后将积极发挥警务助理、网格员、各村治保主任和调解委员会主任的作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2.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村集体经济缺乏“活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西潭镇已组织各村核查集体资产资源,立足实际深入挖掘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谋划集体资产资源的盘活使用。截至目前,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有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有2个。
(2)针对农村“两违”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厝村新厝150号房前违规搭盖的铁皮房于2007年搭盖,属历史“两违”,但该地是可建设宅基地,属于房主本人合法所有,符合农村建房要求,且不存在四邻纠纷问题,目前,该房主吴桂雄已重新申请建房审批手续,相关手续已补办完成。二是镇建设所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和监委会主任等人员学习宅基地和建房的有关政策法规与审批手续流程,今后将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杜绝违建现象。三是建立“两违”巡查长效机制。加大“两违”巡查和打击力度,各村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两违巡查,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在建建筑进行清查,对发现的在建“两违”建筑严抓严管,坚决制止。截至目前,今年全镇共拆除11宗*****平方米的“两违”建筑。四是针对时任新厝村党支部书记吴雄在查违控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现象,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其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针对推行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监察组、宣传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和监委会主任等人员学习《关于印发<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诏文明委〔2021〕2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诏安县移风易俗工作要点>的通知》(诏移风领导小组〔2021〕1号)文件,并督促各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移风易俗工作要点内容,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二是已指导各村进一步扩大宣传,将移风易俗作为阻击疫情、群防群治的重要举措,利用云广播宣传、组织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营造移风易俗良好氛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持疫情防控与移风易俗同频共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细落实。
(4)针对农村“厕所革命”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投入1284万元实施西潭镇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服务一体化服务项目,强化保洁公司对公厕的管理,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运行。二是已督促美营村针对旱厕问题及时完成整改,配备相应设施,加强公厕管护维修和清洁工作,现已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山河村清退2016年2月向11名村“两委”及配套干部违规发放的征地补贴*****元,现已全部退还。二是镇经管站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三资”管理业务知识,提升各村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制定《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今后要严格按照《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和《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标准发放津补贴,杜绝各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四是针对山河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山河村党支部书记沈杰辉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针对虚设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经管站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三资”管理业务知识。二是针对山河村虚设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山河村党支部书记沈杰辉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三是镇党委、纪委于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按规定持续做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作事宜,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巡察反馈的套取项目问题再发生。
(3)针对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经管站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三资”管理业务知识,提高各村干部对财务制度的进一步认识,从而规范备用金的管理使用。二是制定《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今后镇经管站将加强对各村备用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和《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库存现金3000元限额的要求,如遇征地等特殊情况,备用金可适当增加,但须事先报镇里审批。
(4)针对报支手续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新春村清退2015年2月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多支付的结算费,现新春村多支付的工程结算费1200元已全部退回。二是镇经管站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三资”管理业务知识,明确村集体资金支出所需相关手续和材料,今后镇经管站将按《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村级账务收支的审核。三是军寮村2021年4月已组织村两委与配套干部学习“三资”管理业务知识,提升村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严格报支手续。四是针对新春村报支手续审核不严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新春村党支部书记许春兴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经管站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从集中整改阶段开始严控现金支付,严格按照《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资金直达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依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验收及审计报告等要通过银行转账直达施工单位或个人。二是针对山河村、新春村大额现金支付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山河村党支部书记沈杰辉、原新春村党支部书记许春兴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经管站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三资”管理业务知识,要求各村按照《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对存在资产资源被侵占、应收款项未收回等问题进一步核查,进行收回。二是资产资源被侵占和应收款项未收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镇党委于2022年8月制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将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问题进行收回,追缴拖欠承包金等应收款,已收回*******元承包金应收款。反馈意见指出沈寨村双里岸园地150亩被侵占问题,实际为144.9亩,目前已全部收回并发包98.9亩,均有收取承租金和签订承包合同。三是各村资产资源未做登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美营村已将在村部的红木家具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电视、打印机等设备未作固定资产登记的岑头、沈寨、潭光、新安等4个村已全部进行登记,后陈村2017年11月遗留在新厝村的三轮摩托车已进行认领,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是青山村已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今后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拍脑袋”决策工程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程序,全方位、多角度谋划工程项目,在建设前充分开展调研,核实用地性质,严格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杜绝问题再发生。二是后陈村“拍脑袋”决策工程项目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吴保生(时任后陈村党支部书记)已于2016年3月因挪用集体资金被县纪委开除党籍,现无在村内任职,已决定不再对其进行追责。三是针对美营村因“拍脑袋”决策,造成项目闲置,致后续项目未能有效推进实施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美营村党支部书记钟太生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四是镇党委、纪委于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要汲取美营村项目未能有效推进实施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针对招投标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根据镇党委政府规定,村级工程项目1万元及以上的需上报镇班子会通过;1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经镇班子会通过后可指定或比选施工承包商,并在诏安县政府网公示;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需公开招投标,确需邀请招标或直接依照名录库确定施工承包商的需经镇班子会研究同意。5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的可以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业主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系,按照程序抽取中标单位,不用委托代理公司,抽取前在诏安县政府网发公告,完成后再发抽取结果公示。二是山河村2021年4月已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规范招投标程序。
(3)针对拆分肢解工程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严格按照《西潭镇村级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程序,不能将两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等随意进行拆分合并。二是针对山河村、后陈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山河村党委书记沈惠勇、后陈村党总支书记吴永林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三是镇党委、纪委于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要汲取拆分肢解工程项目的问题教训,今后严格按程序执行。
(4)针对工程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程序,要求各村在项目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要成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协调,监督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工程施工完成后,各村组织监理、施工、设计进行四方初验收,共同确定工程量,编制内业资料,并上报镇三个中心申请验收。明确要求各村工程项目内业、外业要同步进行,不得先施工后补资料,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核后方可再签字、盖章。二是镇党委、纪委于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要汲取上陈村、山河村工程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教训,今后要规范做好工程项目资料,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5)针对工程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严格按照《西潭镇村级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程序。二是压实镇经管站职责,要求其加强管理,重点对涉及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监理、验收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务必对各村内业资料进行再复核后方可出账,杜绝问题反弹。三是后陈村2017年实施塘东村道排污管道项目是在实施道路拓宽工程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项目,为避免拖延道路拓宽工程的进展时间,由施工方先启动项目,并负责后补工程材料,导致前后项目程序时间出错。四是针对山河村、后陈村工程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山河村党委书记沈惠勇、后陈村党总支书记吴永林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五是镇党委、纪委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汲取龙坑村、山河村、后陈村工程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教训,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
(6)针对预结算审核及报审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春村2016年1月实施村内北侧水泥路硬化工程的工程款尾款至今尚未结清,已和对方协商决定要从工程款的尾款直接扣除原先多支付的费用。新安村2016年9月二环路水泥硬化工程项目多支付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7418.83元已全部追回。二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程序,要求各村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单位要由镇级在财审中心审核公司名录库中随机确定,避免审核监管不严。三是镇党委、纪委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要汲取山河村工程预结算审核及报审监管不严的问题教训,今后要规避廉洁风险,项目预算和结算审核不得委托同一家公司。四是针对新春村、新安村预结算审核及报审监管不严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新春村党支部书记许庆生、新安村党支部书记许世勇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招投标中心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今后将是压实包村领导干部、党风监督员职责,督促各村严格推进工程项目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工程项目落实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跟踪办理,确保项目进度。二是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各村工作项目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主要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追责。
4.关于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党务村务财务等“三务”公开内容的要求,今后将切实做好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将所需公开的内容在村务公开栏的党务、村务、财务、计生、服务、询复等栏目进行公开,并做好公示材料和公开照片的留底。二是新厝村公开栏现经过整修,已镶嵌玻璃,可正常使用,新安、美营、潭光等3个村公开栏已规范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后陈村已根据实际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制度,做好值班值守,每日安排2名村干部在村部值班。由于村部与后陈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共用办公场所,学校上课使村部大门关闭期间,均有安排门卫在村部门口执勤,并在村部门口粘贴公告,告知群众村部有干部值班的情况,群众可通过门卫进去办事。同时在后陈村内不定期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村干部在村部值班情况,解决群众办事便捷性偏差问题。二是美营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中心已挂牌,现已开始按规定正常使用。三是新安村和桔林村已将便民服务中心移到一楼进行使用,提高村民办事便捷性。
(2)针对村干部“空挂”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新安村支委许木和受聘任深桥中心幼儿园保安的问题,许木和现已辞掉深桥中心幼儿园保安职务,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许木和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将严格落实《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加强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3)针对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开展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提高各村干部的业务能力。今后镇经管站将加大对各村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村级工程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都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二是针对山河村、后陈村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山河村党委书记沈惠勇、后陈村党总支书记吴永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镇党委、纪委2021年4月对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要汲取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的问题教训,今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都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厝村预备党员吴雪玲已于2021年2月8日召开支部大会通过转正事宜。二是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今后将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三是针对龙坑村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龙坑村党总支书记林虎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已组织对2015年以来各村配套干部的党费和工资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标准对无足额缴交党费的配套干部党员进行党费补缴,现17个村已全部完成党费补缴工作,共补缴党费*****.7元,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领取工资的村“两委”和配套干部都按工资足额收取党费。二是美营、后陈、岑头、新厝、潭光、新春等6个村已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选取党员干部赌博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守法纪底线,坚决遏制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镇党委、纪委2021年4月对各村开展集体约谈,要求今后要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6)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深入了解。今后要求各村要逐月做好监委会工作记录,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对违规事项及时提醒改正,并严格按《西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报账“联合审批会签制度”,确保每项支出票据都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2.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织有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清退违规发放党务工作会议补贴,巡察反馈2015-2016年西潭镇下辖17个村召开各类党务工作会议,向党员发放补贴共******元。经镇党委核查统计共发放******元,该补贴中有部分是非党员对象或已死亡党员共计*****元可不清退,目前,全镇17个村已全部完成党务工作会议补贴清退工作,共清退补贴******元。二是指导各村党组织不断创新丰富党内组织活动形式,提高党员的党性和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三是针对山河、新春、潭东、美营、新厝等5个村党组织有偿化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原山河村党支部书记沈杰辉、原新春村党支部书记许庆生、原潭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海瑞、原美营村党支部书记钟太生、新厝村党委书记吴雄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西潭镇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并及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针对美营村、后陈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于2021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美营村党委书记钟荣福、后陈村党总支书记吴永林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针对基层党小组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办已指导沈寨村和桔林村重新划分支部党小组,并按要求规范开好党小组会议,切实做好支部党小组的学习笔记。二是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西潭镇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文件,今后将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党小组有关制度,镇组织办将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监督检查,确保党支部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前沿阵地”作用。
(4)针对个别村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组织办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诏西委〔2021〕3号)文件,要求各党组织今后按文件规范做好组织生活会的有关工作,按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2021年4月已组织各村村主干、监委会主任学习党纪处分有关通报要求,今后对被受到党纪处分党员,应于一个月内在所在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进行宣布,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督促岑头村和潭光村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受党纪处分的情况进行通报,已全部完成补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067;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西潭镇龟山路1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xtxdzb001@163.com。
中共诏安县西潭镇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标签: 委巡察整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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