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招标公告

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5-15 至 2023-05-22
撰写单位: 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韩慧娟
(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71,500.00
最高限价(元):1,771,5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范围:按照《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明电〔2020〕21号)中“全力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的工作要求,营口地区被列为我省非现场执法项目唯一试点,该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出资建设并维护,共设10处非现场执法点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份建设完成,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本项目针对营口地区非现场执法项目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功能正常,信息传输正常、电力供电正常等等,并针对称台每年2次由进行标定,维护内容详见清单。

2.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维修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营口市非现场执法项目设备的专业化维修,以及系统突发故障的应急抢修。包栝:

(1)专业维修类:

供电系统设备(供电设备及电表以下的供电线缆);l

监控系统设备(监控、抓拍、信息发布、检测等软硬件设备及外场设施);l

称重系统设备(称台的标定及触发线圈);

服务器及平台系统(交警端服务器、接入平台);

(2)突发抢修维修类:

根据需要对突发损坏的设备进行紧急的维修。

(3)定期专业管养维修类:

其他系统。

二、项目要求及质量指标

1.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乙方应设定一名工程师为该项目专门负责人,并告知甲方。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整体工作安排及与甲方联系协调相关事宜。

项目常驻维护工程师:乙方应设定4名维护工程师作为常驻项目工程师,保证项目期间工作日2人在岗,休息日至少1人在岗。出现故障问题时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证全年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维修服务。

项目内业:乙方应设置项目内业1名,负责24小时不间断报修热线维修工作,并联合项目常驻工程师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服务。日常项目施工痕迹化文件归档,施工验收结算依据归档等。

2.项目管理机制

成立项目管理群,将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乙方项目负责人拉入,实行问题保修制。具体流程如下:

(1)甲方在群内发布项目维修需求:

格式:工单号、时间、地点、设备名称、故障原因简述;

(2)乙方收到后进行反馈初步处理:

格式:预计到场时间、疑似故障原因;

(3)到场检修后进行二次反馈:

格式:实际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工程量清单;

(4)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施工时,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派出1-2现场负责人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考核、计量工作;乙方应将施工过程的图文材料留存(应涵盖整个施工作业面的全部周期工作,隐蔽工程单列保存);

(5)项目验收阶段

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纸质

版的派工单(2联据,甲乙双方各1份)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验收完毕后,签字留存,作为日后结算依据。

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清单

项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称重检测系统

1.1

动态称重设备

1.1-1

双向2车道称重设备

7

含触发线圈及混凝土包封

1.1-2

双向4车道称重设备

3

含触发线圈及混凝土包封

1.2

户外综合机柜

10

1.3

称重检测工控机

10

1.4

以太网交换机

24

1.5

分中心以太网交换机

2

1.6

视频监控摄像机

10

1.7

硬盘录像机

10

含16T硬盘

1.8

信息发布情报板

20

1.9

网线

6类

300

1.10

供电电缆

YJV22 2*10

2000

电表至机柜

1.11

电源线

RVV 3*1

400

1.12

光缆

GYTA53-4B

*****.8

1.13

供电电缆

YJV22 2*10

*****.6

机柜至F情报板、桥头抓拍

1.14

过桥及过路钢管

φ76

3375.2

1.15

尾纤

100

1.16

以太网光端机

4网口

38

1.17

抓拍摄像机立柱及基础

7米L型杆

25

1.18

抓拍摄像机立柱及基础

11米L型杆

23

1.19

F型情报板立柱及基础

20

1.20

杆上配电箱

48

含空开

1.21

电源防雷器SPD2

58

1.22

数据防雷器SPD6

10

1.23

网络防雷器SPD7

20

1.24

手孔

60

1.26

现场数据处理软件

10

2

车牌识别及抓拍系统

2.1

车头高清抓拍单元

300万

19

称重检测现场用,含安装支架

2.2

特征识别摄像机

27

2.3

车尾高清抓拍单元

300万

27

桥头用,含安装支架

2.4

逆行高清抓拍单元

900万

30

称重检测现场用,含安装支架

2.5

下桥高清抓拍单元

900万

20

桥头用,含安装支架

2.6

频闪补光灯

96

含安装支架

2.7

爆闪闪光灯

含格栅

20

下桥抓拍,含安装支架

2.8

网络防雷器SPD7

123

2.9

网线

6类

3070

2.10

电源线

RVV 3*1

1845

3

交警网络安全扩容及治超接入系统

安装在交警支队机房

3.1

公安信息网边界扩容

3.1-1

数据交换系统

1

3.1-2

安全隔离网闸

1

3.1-3

集控探针

1

3.1-4

集中监控与管理系统

1

3.2

视频专网边界新增

3.2-1

数据交换系统

1

3.2-2

安全隔离网闸

1

3.2-3

集控探针

1

3.2-4

可信安全网关

1

3.2-5

防火墙

1

3.2-6

入侵防护

1

3.2-7

交换机

1

3.2-8

标准机柜

42U

1

3.3

非现接入系统扩容

3.3-1

存储服务器

3

3.3-2

中心管理服务器

1

3.3-3

数据接入服务器

2

3.3-4

数据库服务器

1

3.3-5

视频专网非现接入系统软件

1

3.4

授时服务器

1

4

其它

4.1

称台标定

10

每套每年2次

4.2

供电

10

包含一年用电费用

4.3

网络传输

4.3-1

网络传输-前端至交警2车道

10M

7

包含网络运营商一年网络使用费用

4.3-2

网络传输-前端至交警4车道

20M

3

包含网络运营商一年网络使用费用

4.3-3

网络传输-交警至公路

20M

1

包含网络运营商一年网络使用费用

4.3-4

网络传输-前端至公路

4M

10

包含网络运营商一年网络使用费用

5

交通安全设施

5.1

组合禁令标志-2

单悬臂式:5000×3500

20

含立面反光标记

5.2

组合禁令标志-1

单柱式:2400×4000

88

含立面反光标记

5.3

禁止超车标志及称重检测电子抓拍标志

单柱式:D=1000+1000×3000

20

含立面反光标记

5.4

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单柱式:D=1000

20

含立面反光标记

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国贸中心大厦A座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国贸中心A座(80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ly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菲、韩慧娟
电话: 024-********

标签: 非现场执法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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