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沙坪镇各小学图书采购
灵山县沙坪镇各小学图书采购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灵山县沙坪镇各小学图书采购的
询价公告
受采购人灵山县沙坪镇中心校委托,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灵山县沙坪镇各小学图书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沙坪镇各小学图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677)号
三、项目内容:图书等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项目内容与要求”。
四、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投标人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五、竞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以密封的形式于2015 年9月25日15 时30分前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于2015 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竞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5年 9 月 16 日至2015年 9 月 22 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50元/每本,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询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时须同时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八、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姚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 16日
标签: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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