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零费用刻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企业零费用刻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企业零费用刻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盛文、叶俊捷、张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晨铄(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盛文、叶俊捷、张利(0591-********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企业零费用刻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企业零费用刻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

合同包

预算

磋商

保证金

1

1-1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企业零费用刻章服务项目

1项

4.5元/套

4.5元/套

2000

备注

本项目预算总额3.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2023年6月~2024年6月或实际预算总额(3.6万元)使用完毕为止,以先到为止(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一年,下年度是否续签由采购人根据中标方履行情况考核而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将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缴交报名费及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响应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磋商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 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        

联系方式:吴晨铄(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林盛文、叶俊捷、张利(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盛文、叶俊捷、张利

电 话:  0591-********

 

标签: 企业零费用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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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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