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索氏提取仪的公告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索氏提取仪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需采购索氏提取仪1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技术参数要求

(一)、工作条件:

1环境温度:(5~30)°C;

2相对湿度:不大于80%;

3自来水压力:≥0.2MPa;

4供电电源:AC(220±22)V;(50±1)Hz;

5除地磁场外,无其它电磁场的干扰。

(二)、功能参数:

1测定范围不低于0.1-100%;

★2须采用一体式金属浴加热方式,上下双加热,控温范围不小于室温+5℃-300℃该温度区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加热杯体积≥150mL;

4溶剂回收率大于等于85%;

5测定样品重量不应小于0.5g~15g该范围;

6处理能力每批不少于6个;

7测试时间应比传统方法提高不低于20-80%;

★8具有索氏标准法(国标法)、索氏热萃取、热萃取、连续流动及CH标准热萃取等五种萃取方式可任意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要求内置PID控温系统,控温精度不大于±1℃;

10分离式外置操控面板,液晶触控,尺寸大于7寸,远离高温环境,提高仪器使用寿命;

★11仪器可以自动完成溶剂回收,实验结束后由仪器进行统一溶液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备乙醚泄漏检测装置有效防止空气污染,充分保障实验的安全性;

13空气层隔热,保持机体外壳常温,具有隔热和保温双重作用;

★14溶剂杯应具有铝合金和玻璃等≥两种以上材质可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独立计时与时间控制循环系统,准确掌控实验;

16仪器冷凝水水压不足、升降故障等异常实时监控;

17采用软密封式连接,避免有机溶剂泄露;

18实验进程随时暂停或继续,灵活操控;

19实验过程操作简单,一键完成实验;

20仪器采用软连接方式,采用聚四氟乙烯作为密封材料,整体管路无氟橡胶及丁基橡胶,可耐受绝大多数有机溶剂。

★21 仪器具有自动升降功能,仪器随实验进行控制加热杯或萃取室升降,无需手动操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仪器配置

1主机 1台

2 铝制溶剂杯 6个

3 玻璃溶剂杯6个

4 外置控制器 1个

5 滤纸筒及挂架 6套

(四)、技术服务:

1 在用户所在地区应有生产厂家的技术应用支持工程师。保修期后,保证长期供应零备件和正常的售后服务。 安装验收期间,免费对用户进行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仪器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等,厂家需要最终用户指定地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并对用户指定的两名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培训;

2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一年,终身维修;

3 故障服务: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货方得到通知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

4 投标时提供:脂肪测定仪(索氏提取仪)主机CE认证书复印件。

二、商务条件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费、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采购保管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税费、风险费、检测费、验收费及技术指导、人工费、技术支持、操作人员培训、成果资料图册费、验收费、售后服务(含质保期内的上门服务)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并在本次报价中自行考虑。

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3、本次项目为整体采购,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和报价。报价内容必须包含采购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要求。

4、报价人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之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采购公告、报价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4、本项目完成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技术资料、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如果这些技术文档需要收费,其费用应计入报价总价。

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若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性能及指标不能达到采购公告要求及报价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按该设备中标价格的50%付给采购人作为赔偿。

(三)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仪器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系统质保期至少1年。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或由于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调试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将免费无偿予以更换;以保证用户设备及时正常运行。质保期后,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以及软件升级,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中;此外,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只付零配件的费用,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部件的优惠供应。报价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2、中标人提供安装、调试、维修手册。安装:仪器到达后,中标人应在一周内(或在商定的时间)派遣专职工程师到达现场,在使用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经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并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由用户签字确认验收合格。

3、维修响应:7×24小时电话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个小时内响应,7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售后服务,72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情况在72小时内无法恢复的,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72小时内予以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的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使设备可正常运转。若因中标人延误未按时排除故障修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对设备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以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5、中标人保证在五年内有足够的维修备件、技术支持等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质保期外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72小时内到达最终用户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并按照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零备件价格向采购人提供配件。

6、报价人必须提供其参与本项目及售后维护的技术人员名单。

7、报价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2)培训要求

1、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并提供培训资料,以上相关培训费用已计入报价总价。

2、中标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写明培训计划,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3、培训内容应当以系统技术性能、使用、测试、维护及故障排除为主。受训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培训的技术内容,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相应的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

4、安装验收期间,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仪器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等,使用户会基本使用仪器。

(四)项目其他要求

1、项目所需购置的货物,报价人应提出详细的报价方案,包括货物技术性能指标、报价、配置、产品彩页等详细技术资料,供评审小组进行详细评审。

2、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包含软件)必须是自身合法开发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有关产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有关索赔责任及费用或法律责任,均由报价人承担。

3、报价人应对其报价货物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货物的可维护性、适用性、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必须满足采购公告的相关要求。

4、报价人应明确报价产品和采购公告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采购公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报价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5、对于本采购公告未能提出但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已具有的功能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报价人应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予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详细说明。

6、报价人应提供所产品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如最新彩页或产品手册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并加盖公章,佐证材料必须与所投软硬件保持一致,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与所投产品的符合性负责。产品佐证材料与报价文件文字描述不符时,应明确以哪个为准,并说明理由或提供依据,未做说明或提供依据的,评审小组将做出不利于报价人的评审。

7、报价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及功能介绍并提供本项目适用的技术方案,作专门的详细描述,内容包括:所投软件产品的版本号、详细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示、彩图、彩页、技术参数的详细说明、系统架构、原理、功能模块、实现功能、性能指标等。报价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应能全面适应(或超出)采购公告要求,不得降低采购公告中技术标准和档次,且需列出详细对应的技术参数偏离表,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功能参数与采购公告要求相比不得存在缺项、漏项。

8、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若所提供的系统性能及设备指标不能达到采购公告要求及报价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9、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安装组织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货计划安排、人员配备、人员资质、安装调试方案、供货时间保证措施等。

10、报价人需提供企业供货、履约能力基本情况的说明,并提供2019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以及企业的市场信誉、获奖情况等的有效证明文件。

11、报价人应依据采购公告要求及报价文件所作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服务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2、采购公告中若有要求提供证书、证明、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该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13、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复者外,应退换新品。

14、中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6、对于采购公告中的重要技术条款(带★条款),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其报价货物或服务满足采购公告重要技术条款要求的客观证据材料(采购公告明确要求书面承诺的,则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或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的,评审小组将认定不满足该项要求。带★条款未完全满足的,报价无效。

上述客观证据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报价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者报价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或者功能界面截图;或者评审小组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与印刷技术资料、官网技术资料、功能界面截图、其他客观证据材料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的产品,报价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作为客观证据材料。

17、交付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5号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18、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短的交付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

①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

②报价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报价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③报价人需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或提供免税证明;

④需提供报价人在信用中国可以查询,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报价人需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接受过行政处罚或有不良记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

2、密封盖章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资料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5号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楼203室。

报名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2-*******;电子邮箱:*********@qq.com" rel="noopener noreferrer">*********@qq.com(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完成报名,邮件报名填写内容: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通信地址、姓名、手机、电子邮箱)。

3、密封盖章报价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件一份):

①委托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须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加盖公章);

④“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本月本单位信息情况表;(加盖公章);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⑥报价人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接受过行政处罚或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供货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书。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准备,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4、密封盖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15日

附件: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索氏提取仪的公告

标签: 提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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