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德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生产加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德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生产加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德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生产加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德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生产加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概况:哈尔滨成德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玄武岩矿位于方正县得莫利村北山。有公路从矿区通往得莫利村,得莫利村紧邻哈同高速与221国道,矿区西部为松花江南岸,在方正县东偏北14.5公里处,交通便利。矿山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571.78万立方米,碎石生产加工总量约400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为60万立方米/年。矿山最终产品为普通建筑用碎石。

2.3招标范围: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德采石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生产加工总承包具体包括:

(1)矿山开采(机械开采、爆破开采);

(2)矿区开采期内包括铲装、运输、卸矿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区域内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采场二次破碎、根底处理、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作业场地平整,排土场维护及排水,工作面清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及边坡修整等内容)、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爆破及环境监测等内容)及矿山生态修复等其他相关内容;

(3)骨料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人员组织和实施运行,砂石加工所需全部材料的采购、储存、领用等工作,矿区物料转拨、废弃物存放及处置、水资源、电资源、油料的购入和污水及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等处理或防治工作;砂石加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产量保证等一系列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L1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41.01元/立方米。

2.6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方正县得莫利村北山,矿区有公路可通往得莫利村,紧邻哈同高速与221国道,北部为松花江南岸,在方正县东偏北14.5公里处。

2.7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实际工期根据实际产能和需求进行调整,但不超过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总期限)。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

2.9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公安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爆破技术负责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爆破技术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4其他主要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为本项目合理配备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0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7.2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3.7.3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3.7.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6日0时00分至2023年5月21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龙江交投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13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0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龙江交投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正县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方正县方正镇莲花街26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5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赵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电 话:18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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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开采 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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