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院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毕节职院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为完善我校办学条件,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及双高校建设需要,我校已启动东校区“毕节职院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需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有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毕节职院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采购。

二、投标注意事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毕节职院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工程地点:毕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7号路与4号路交汇处 。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金海经发改复〔2021〕31号。

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

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可研批复总建筑面积*****㎡,建设内容包括实训中心北楼、地下室停车库及消防设备用房等,配套室外道路、广场、综合管线、挡墙等设施,配套购置教学实习实训设备。批复计划总投资8228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4971万元。

6.工程EPC承包范围:

(1)勘察范围:完成本项目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边坡设计、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全部内容;

(2)设计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含人防、幕墙、钢结构、会议室和阶梯教室精装修等)、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咨询、管理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

(3)施工范围: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直至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7.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5 日历天,包括工程勘察时间、施工图纸设计时间。

8.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工程费)为人民币********元(含教学设施设备购置费暂列金人民币*******元);

9.合同价格形式:(1)勘察费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2)设计费价格形式为包干总价;(3)施工费采用定额计价下浮10%。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23年1月、2月、3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2023年4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1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报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信用信息首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信用信息首页“下载信用报告”报告查看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清晰完整截图。

2.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采购响应文件编制

1.投标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编制采购响应文件。

2.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

(三)跟踪审计服务合同关键条款

1.项目咨询业务内容及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以及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一是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二是对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三是经甲方认为对工程造价有关的延伸审计。

2.乙方的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组建跟踪审计组,审计组成员必须满足委托项目的专业和规模要求,进场后及时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项目管理人员报送审前调查报告、跟踪审计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开展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2)采用驻地审计的方式,并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派驻工地2名以上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对建设工程进行动态监督,适时掌握现场数据;根据工程各期进度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开展审计工作并提出审计意见。

(3)每月5日前向甲方项目管理人员报送一份加盖了审计项目组印章的上月跟踪审计情况书面报告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4)审计时,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引起的新增材料、设备价格及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应当在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章确认后,由跟踪审计组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引起的新增材料、设备价格及项目综合单价等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复核同意。形成的审计证据由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章确认。

(5)在现状与设计图纸出入较大,导致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0%时,或影响工程总造价的1%时,对现状进行复核。

(6)检查工程索赔事件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合同约定、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办理。

(7)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及时确定审计结果。

(8)跟踪审计项目审计结束后,依据审计范围,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报甲方复核,甲方复核后,根据复核意见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报告。

(9)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10)在进行跟踪审计时,应保守秘密,依法审计。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在被审计单位领取任何费用,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就审计质量和廉政情况进行承诺。

(11)乙方在进行跟踪审计时,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审计报告应同时报送学校基建主管部门、学校采购主管部门,不得缺报、漏报,瞒报。

(12)乙方应将派驻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标准照片、资格证书、专业职称等信息资料送学校采购主管部门和学校监察室备案,并在施工现场公示栏中公示。

3.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1)服务期内的跟踪审计费按投标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2)服务酬金支付: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审计费用支付函,按下列支付方式分别给乙方支付酬金。

①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点并正式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一个月后,甲方按跟踪审计费总额的30%预付工作经费。

② 跟踪审计按进度支付,当工程量完成70%,审计费支付到审计费总额的70%。

③ 最后一期审计服务费待乙方向甲方移交项目跟踪审计档案后,结清审计费。

4.乙方应于跟踪审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甲方移交项目审计档案。如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迟延十天,扣应付审核咨询服务酬金的1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5.附加协议条款:

A.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拒付审核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将其受聘的审计业务转让给其他中介机构承担;或者在接受甲方安排审计的同时,又接受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委托,承担工程造价的审计核对业务;

(2)没有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导致政府资金流失或审计结果不准确的;未按采购公告公布的咨询业务内容及范围开展工作,存在审计报告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超法律政策规定的容许范围;

(3)审计机关或甲方委托其他第三方对本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核减8%以上,责任属乙方的;

(4)擅自变动报审金额的;

(5)违反审计纪律,接受建设、施工单位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或其它礼品,或者接受与政府性投资审计相关方安排的高消费活动;

(6)泄露知悉有关被审计项目涉及的国家及商业秘密。

(7)乙方应派驻工地现场人员未按要求到场,或派驻现场人员未达到规定的专业资格要求;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上报月进度报告,未及时出具审核成果文件的。

B.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跟踪审计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请乙方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限处理机关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做出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取消执业资格等相关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参与跟踪审计人员违反廉洁规定被查处的;

(2)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引起法律诉讼并败诉的;

(3)串通、协助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弄虚作假,故意提供不实或虚假的审核报告,骗取政府建设资金的;

(4)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因跟踪审计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造成审核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

(5)故意隐瞒审计中发现的建设、施工等单位或相关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6)利用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易。

(7)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报告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超法律政策规定容许范围;

(8)未按要求向学校基建主管部门、学校采购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

C.乙方一审工程造价经甲方或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复审后,审减率超过2%时, 扣除乙方跟踪审计业务费的20%;审减率超过3%时,扣除乙方跟踪审计业务费的30%;审减率超过5%时,扣除乙方跟踪审计业务费的50%;审减率超过6%时,扣除乙方全部跟踪审计业务费;乙方一审工程造价经甲方或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复审后,复核审减率超过3%,复审机构复审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经甲方或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复核的工程,仍由乙方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审定造价按照甲方或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复审审定造价执行。

D.在签订合同后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的主要造价工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现场配备土建或安装等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常驻现场不低于1人;造价员不低于1人;其具体人员根据现场进度情况进行专业调配,但不少于2人;正常施工情况下,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26天,如不按本规定执行,每次按2000元/人·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乙方跟踪计服务费进度款中扣除。

三、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分30分,技术与商务分70分)

1.报价部分评分:30分

评审原则: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5.21万元;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1)经评审为无效标的投标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

(2)为避免影响项目完成质量或者供应商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出现,若供应商报价/预算控制价<0.5,评标小组将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将会对其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技术部分评分:45分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满分4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实施方案

(满分30分)

1. 按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阶段的审计实施方案、建设实施阶段的审计实施方案、竣工交付阶段的审计实施方案,方案考虑周全、合理、详细完整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较合理得5分,方案内容缺失、不合理得1分;缺项0分。

2.对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均有完善、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有能保证工作到位、满足要求的保证措施,方案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操作性基本满足得3分;方案操作性一般得1分;缺项0分。

3.造价质量控制目标得到合理分解,分段控制目标明确。根据控制方法、手段科学、合理,能够确保控制质量及目标的实现,措施方案操作性强得5分;措施方案操作性基本满足得3分;方案操作性一般得1分;缺项0分。

4.根据对整个审计过程的时间保证措施是否得当、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一般得1分;缺项0分。

5.审计组成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一般得1分;缺项0分。

2

进度计划

(满分7分)

计划严密、详实、紧凑、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的要求7分;计划比较严密、详实、操作性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的要求4分;计划不够严密、操作性较差,勉强满足本项目的要求1分。

3

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满分8分)

有严格的质量保障制度,质量目标和责任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强,8分;有一定的质量保障制度,质量目标和责任基本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4分;未建立质量保障制度,质量目标和责任不够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较差,1分。

3.商务部分评分:2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满分1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中级工程师职称、工作经历 6 年以上的得 3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高级及以上职称证的,得6分。本项满分6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中级职称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3.现场配备人员中,全部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并满足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为土建或安装专业的每增加1人得2分,本项满分6分。

以上拟投入人员须提供2023年第一季度社保证明,人员相关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提供封面、人员信息页、年审日期、有变更的应提供变更注册页),否则不得分。

2

技术实力

(满分10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20年以来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或委托书时间为准)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合同关键页和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公告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5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29日上午9:30点。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大道中段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

六.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老师150*****555

余老师156*****292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5日

标签: 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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