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软件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廊坊市安次区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软件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软件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FAC15081
3、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区委组织部
4、采购人地址:
5、采购人联系方式:
6、采购机构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7、采购机构地址:
8、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
9、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10、采购内容: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软件及服务
11、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安次区
12、供货时间:
13、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14、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中组部、河北省委组织部和廊坊市委组织部数字档案建设工作均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且我市其他各县(市、区)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均交由此公司负责开展。此公司同时负责中组部向全国推广的数字档案数据采集软件制作及各地上报中组部的数字档案的审核评分。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所有软、硬件设备均已通过当地保密部门检测,符合涉密设备集成标准。由于我区数字档案数据必须与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兼容,且中组部责成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以廊坊市为试点测试数据及设备运行情况,为确保我区数字化档案数据与中、省、市及我市其他县(市、区)保持一致,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我区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1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安次区采购中心预审的相关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此标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16、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17、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330室
18、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
19、采购文件售价:
20、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9:30
21、评审时间:2015年9月29日9:30
22、评审地点: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328室
23、项目联系人:冯爱兴 联系方式:2631893
标签: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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