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专项资金(梅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部分)招标公告

2013-2014年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专项资金(梅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3-2014年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专项资金(梅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部分)项目
批复文号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49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2013-2014年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专项资金(梅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部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文

招标项目编号: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2014年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专项资金(梅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部分)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标人为梅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建设资金从2013-2014年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专项资金(梅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部分)中列支。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一是遮阳棚1栋面积1812平方米、薄膜大棚2栋面积共2016平方米、防虫网室6栋面积共1536平方米;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宽4.5米、长285米的主道路和宽3.0米、长302米的次道路及宽1.5米、长160米的步行道,排水沟1058米、加工厂506平方米、生产房24.3平方米、门坪及停车场600平方米,挖土方1320立方米;以及其它生产设备设施等。

预算总投资640万元,规划面积250亩。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及施工(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预算造价:总投资640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市农科所基地内)。

2.5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 。

2.6承包方式: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①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建设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外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责任,并且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信誉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均须提供)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建安B证复印件;

(6)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办人及各方责任。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保留对以上证件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对的权利)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1份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交。

5.2报名时间:2015年 09 月 21 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5年 09 月 22 日至2015年 09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六楼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13 日15: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5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林 工 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 (9.15一式五份)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林工
发布日期 2015-0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