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改革——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项目竞争性磋商

碳排放权改革——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碳排放权改革——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5日18: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平巷3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6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平巷39号)。
预算金额¥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东旭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东旭: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平巷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安雨:0951-*******
附件:
附件1二氧化碳排放量核查核算项目磋商文件.pdf
附件2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碳排放权改革——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BD********

项目名称:碳排放权改革——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碳排放权改革——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项目

1

详细参数要求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190,000.00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2〕275号)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响应保证承诺书;(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宁夏金昊博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发送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报名回执单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自行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平巷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平巷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联系方式:张东旭: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新平巷39号            

联系方式:安雨: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东旭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碳排放权 二氧化碳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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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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