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航天特色教育贯通式培养体系及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航天特色教育贯通式培养体系及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航天特色教育贯通式培养体系及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20**********
进场交易编号:FC-ZC-********-01
1.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航天特色教育贯通式培养体系及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1.6采购需求: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航天特色教育贯通式培养体系及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7供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满足财库﹝2020﹞46号文要求,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等服务能力;
2.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3.1 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北京时间)。
3.2 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3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4.1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 点: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6.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4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
地 址:泰安市肥城市龙山中路007号
联系人:韩主任 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层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531-********转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31-********转8023
八、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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