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车务段机关食堂食材配送(二次)招标公告
金华车务段机关食堂食材配送(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JHCWD-2023-0013-GZ)
一、招标条件
金华车务段现就车务段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为金华车务段机关食堂餐饮食材配送,按食堂需求配送肉类、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水果、奶制品(饮料)等(不含米、油)。
2.2配送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金华车务段院内。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保证食材新鲜,本项目只接受金华本地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 8:30至2023年5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微信报名)。
4.2参与竞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1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4.2.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2.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期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3409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3401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6月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727号3502室 。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车务段
详细地址: 金华市环城西路2727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057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0579-*********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车务段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营业室
银行户号:120*****192********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上局-金华车务段
日期 :2023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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