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3年第18号)
关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2023年第18号)
(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可按照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且对申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于2023年5月19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
本公示仅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警惕不法人员趁机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8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28-********(房地产资质)
附 件: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第18号公示)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
声明
近期,我局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应,有不法人员以我局资质评审专家等名义,向申报企业打电话,假借提供咨询、帮忙之名,讹诈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局声誉。
在此,我局郑重声明:我局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过程中,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联系企业、收取费用。审批业务的联系电话,只有《办事指南》上公开的固定电话,没有移动电话。请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或线索,可向我局审批业务公开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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