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级单位2008年1-2月份货物类设备快速采购供应商项目(GZIT200801-KSCG)
广州市级单位2008年1-2月份货物类设备快速采购供应商项目(GZIT200801-KSCG)
广州市级单位2008年1-2月份货物类设备
快速采购供应商项目
询价文件
编号:GZIT200801-KSCG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询价邀请函
为解决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小批量采购的时效问题,现拟对广州市级单位单次采购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服务器、扫描仪、投影仪、显示器、交换机等采购金额小于50万元的项目试行快速采购,确定若干供应商为2008年1-2月份快速采购供应商,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踊跃参与。
1.询价文件编号:GZIT200801KSCG。
2.项目名称:广州市级单位2008年1-2月货物类设备快速采购供应商。
3.项目内容:确定对1-2月份生产厂商可以供货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服务器、扫描仪、投影仪、显示器、交换机等产品的快速采购供应商。
4.快采项目受理截至时间2008年1月12日17:00,过期不予办理。
5.快速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各市级单位及增城地区、丛化地区、番禺地区和各区级单位。
6.快速采购项目工期要求:快速采购供应商必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相关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应该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供应商必须为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询价会员供应商;
7.2.供应商必须为所报价设备生产厂商的快速采购授权供应商。
8.参加快速采购报价的生产厂商请尽快维护产品资料,将拟参与快速采购报价的设备型号(必须为整机配置)性能指标、售后服务条款及授权报价供应商的名单加载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要求广州市属供应商不低于五家,增城地区、丛化地区和番禺地区供应商不低于三家作为形成网上询价子项目文件需求的依据,如因提供的设备型号及性能指标有误,导致该品牌快速采购失败的责任由生产厂商全部承担,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厂商在网上授权的名单为准。
9.获取网上询价子项目文件:供应商在维护好产品信息之后,请尽快联系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并提取快速询价子项目文件,该网上询价子项目文件为本快速采购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报价截止时间:以快速询价子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为准;
11.各快速询价子项目本次所报的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为该产品该型号的入围供应商,其所报的价格仅为该产品该型号的参考价,同时该参考价作为实际采购发生时的最高限价,若在实际采购时该参考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经与入围供应商和生产厂商协商,不能以等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成交的,招投标中心有权取消该采购任务。
12.关于市场平均价的计算:招投标中心一般以下述三个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太平洋广州站(www.pconline.com.cn/market/gz/)、IT168广州站( gz.it168.com)上公布的该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市场平均价后再与广东省电子采购化政府系统(http://www.gpcgd.com/buy.gds?actionType=toListGoodsClassPage&destroySQL=1)作比较。
1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未将相关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送达广州市信息工程信息招投标中心的生产厂商请于2008年1月12日之前送达,若参加快速采购的产品是节能产品,生产厂商应在该产品的详细参数中予以明确说明。
14.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小区E栋4楼西区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快采事宜联系人:周毅框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分-12:00分和下午2:00分-5:15分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关于供应商:
1.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应该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1供应商必须为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询价会员供应商;
1.2供应商必须为所报价设备生产厂商的快速采购授权供应商。
2. 所报的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为该产品该型号的入围供应商,其所报的价格仅为该产品该型号的参考价,同时该参考价作为实际采购发生时的最高限价,若在实际采购时该参考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经与入围供应商和生产厂商协商,不能以等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成交的,招投标中心有权取消该采购任务。
3.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未能供货,快速采购供应商和所代理的产品品牌将被取消快速采购资格,取消的原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本月快速采购资格并取消下一个月的快速采购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本月快速采购资格并取消本月之后三个月的快速采购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快速采购资格并永久取消快速采购资格,且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4.生产厂商必须于报价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之前递交拟报价设备的快速采购授权供应商名单(广州市属供应商不低于五家,增城地区、丛化地区和番禺地区供应商不低于三家)和服务承诺函。其中服务承诺函必须实质性响应以下要求:
4.1 保证被授权供应商提供的快速采购设备为原厂设备;
4.2 无论被授权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的本厂品牌的快速采购设备是否原厂设备,必须为该快速采购设备提供按照原厂标配的保修年限;
4.3一旦被采购人确认成交的快速采购设备缺货,必须支撑被授权的快速采购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在保持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提供不低于采购人选定的型号、配置的设备给采购人供货。
4.4生产厂商应向采购人优先推荐节能产品。
5. 参与快速采购的每种设备的报价的被授权供应商必须不少于5家,其中增城地区、丛化地区和番禺地区要求不少于3家,被授权供应商必须对生产厂商所列举的全部产品进行报价。
二、关于报价
本项目相关的各个询价子项目本次所报的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为该产品该型号的入围供应商,其所报的价格仅为该产品该型号的参考价,同时该参考价作为实际采购发生时的最高限价,若在实际采购时该参考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经与入围供应商和生产厂商协商,不能以等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成交的,招投标中心有权考虑取消该采购任务。
(关于市场平均价的计算:招投标中心一般以下述三个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太平洋广州站(www.pconline.com.cn/market/gz/)、IT168广州站( gz.it168.com)上公布的该型号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市场平均价。)
报价保证金、成交原则除非本询价文件有特别说明外均等同网上询价系统的相关规定。
三、快速采购供应商确定
如参与快速采购的某种设备的供应商少于5家, 其中增城地区、丛化地区和番禺地区少于3家,本设备快速采购失败,否则进入以下流程。
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询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由市财局专家库抽取)按网上询价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程序,确定各个产品的快速采购供应商,不再公示。由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快速采购供应商成交通知》。自发出以上快速采购供应商通知起,采购人采购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即可采用快速采购方式。
快速采购供应商候选人名单及其快速采购成交机型、参考价格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予以公布。该参考价格仅为该成交产品价格的最高上限,若该参考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经与入围供应商和生产厂商协商,不能以等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成交的,招投标中心有权考虑取消该采购任务。
快速采购供应商的参考价格在1-2月份当月有效。
四、快速采购过程
在快速采购成交机型、价格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金额小于50万元的计算机、打印机设备,可立即按照快速采购成交机型、参考价格,确定该款机型的快速采购供应商为其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由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快速采购供应商成交及供货要求
网上询价快速采购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所采购设备的成交价格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以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的项目的成交公告为准),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本月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1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
六、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将合同原件1份送达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在规定期限未提交合同的供应商,视同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
七、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缴纳相当于成交费用1.2%的成交服务费。
八、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与快速采购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在采购设备调试完成并通过签字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九、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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