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研发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研发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研发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研发项目
2、采购内容
包号 | 货物、服务工程 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1 | 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研发项目 | 1项 | 负责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包含一体化门户、智慧库房、消耗品管理、维修管理、社会化项目管理等业务模块,同时支持PC端应用和移动端应用,并将中心已建系统集成至智慧后勤管理平台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第二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维修管理服务平台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上线、培训、基础数据录入和系统运维等工作。系统上线后,需提供6个月免费运维服务。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将获取采购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erzhongxin2168@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的邮箱(erzhongxin2168@1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并致电通知。
四、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15:00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15:00时;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乐
联系电话:180*****636
附件: 公告附件1: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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