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1: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复合碳源(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污水处理复合碳源(不含食用葡萄糖、甲醇、乙酸钠)
货物名称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址 (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提供为准) | 供货 期 | 备注 | |
复合碳源 (液体) | 详见复合碳源技术要求 |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 | 垫江污水处理厂 | 80吨 | 12个月 | 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
北碚蔡家污水处理厂 | 1800吨 | |||||
北碚污水处理厂 | 1800吨 | |||||
北碚长滩污水处理厂 | 1800吨 | |||||
歇马污水处理厂 | 200吨 | |||||
西山坪污水处理厂 | 25吨 | |||||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 | 250吨 | |||||
石坪污水处理厂 | 30吨 | |||||
长寿污水处理厂 | 400吨 | |||||
复盛污水处理厂 | 800吨 | |||||
悦来污水处理厂 | 2500吨 | |||||
合计 | 9685吨(暂定量) |
2.2供货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3供货时间和批次: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具体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货物C 名称 | 投标人 类型 | 投标产品 生产能力 及生产年限 | 认证书 | 业绩 |
复合碳源 | 生产 企业 | 生产年限≥1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提供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 生产企业: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相关行业投标产品(不含葡萄糖、甲醇、乙酸钠)销售业绩,且该业绩实际销售量达到30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合同需与用户证明评价证明一致,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
代理商 | 代理品牌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年限≥1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提供代理品牌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2、提供代理商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书及认证机构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 代理商: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相关行业投标产品(不含葡萄糖、甲醇、乙酸钠)销售业绩,且该业绩实际销售量达到30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合同需与用户证明评价证明一致,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
注:如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销售发票清单的截图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计量单位与数量。投标人可使用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电子表格截图(包含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生产企业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企业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废标;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主城区的运输保障,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5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6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设有办事机构和储药装置,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储药装置照片,照片上须有投标人名字;提供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以扫码方式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两江新区康美街柏溪村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3*****807
标签: 复合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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