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印刷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建广厦(施)招【2015】034号
开标时间:2015-09-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新华教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新华教育印刷综合大楼工程 ,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新华教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新华教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马益口小区道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0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1平方米.框架结构,投资额约1350万元(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计中心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2.3.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5.工期要求:2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 设计单位:厦门营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年检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符合闽建筑[2014] 2号文规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7.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时00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且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7日17时00 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由施工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2.1本项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永安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永劳社【2008】87号及永劳社【2011】133号文)所规定的标准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否则将废除授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 15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有关证件到场备查,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并应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309****-********、400-850-33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新华教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安市;
邮编: 366000 ;
电话:****-*******
联系人:阮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
邮编:366000;
电 话:****-**************
传真:0598-*******
联系人:曾工、小刘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10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永安市建设银行;
账号:3500 1646 0070 5000 5425。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建设局附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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