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发债外部担保招标公告
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发债外部担保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5-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发债外部担保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为4500万元,内容为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内容 | 22> 最高限价 |
对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2015年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外部担保。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7 年。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兑付债券本金的20%,最后5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采购预算金额为4500万元(以拟发行债券15亿折算)。 | 22> 4500万元 |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3、长期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
4、2014年1月1日起有一个及以上城投类企业债券融资担保项目经验(以合同时间为准);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2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自2015年7月25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
4、业绩合同复印件。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5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5年9月25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5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开标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沈方 ;联系电话:****-********;王娟;联系电话:0575—********
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
联系电话:****-********、87221107(传真)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四楼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标签: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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