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贵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贵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410,978,531.49 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概况
截至2023年5月10日(处置基准日),债权总额 410,978,531.49 元。其中债权本金167,967,827.32元,利息201,273,527.83元,其他债权 300.00 元,迟延履行金41,737,176.34元。
(二)债务人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7日,住所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31号,法定代表人:张万珍,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二、三类机电产品、家电、金属材料、建材、室内装饰装潢、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民用五金、矿产品、日用百货的批零兼营;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登记现状为存续。
(三)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
债务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办公用房11,996.97平方米、住宅4,764.41平方米、商业44,540.68平方米及车位90,682.49平方米(约2,500.00个)为本债权提供担保,双方就有关抵押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
2.质押担保
债务人以100%股权为上述债权提供担保。各方办妥质押登记手续,已取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3.保证担保
重庆尊荣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光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何雅亭、姚红卫、巫光皓然、周红林、王咏鑫、刘大黎、花伟、王季年、张燕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8年5月,贵州省高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黔民初150号),该判决书对债权本金、利息的金额(含计算方式)以及抵押权等担保权利等进行了确认。
2018年6月,分公司就一审判决的有关利息金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232号),驳回分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同时,该判决书对债权抵押物的变动过程进行了认定。
2019年11月,分公司向贵州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贵州省高院受理后于同年11月1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19)黔执88号),裁定本案件由贵阳市中院执行。2020年1月,本案获贵阳市中院正式执行立案,案号为(2020)黔01执5号。截至目前,案件已执行终本。
二、瑕疵披露
本债权案件已执行终本,债务人(保证人)涉诉情况较多,预计履约能力有限。
三、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等。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 16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告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51-********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51-********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电话:08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3年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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