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环卫集团环境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市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5-628
3、招标人名称:北京环卫集团环境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京环大厦12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
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招标内容:
北京市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项目采购,工艺为选择性非催化脱NOx工艺(SNCR)+半干法脱酸(SDA)+袋式除尘器+SCR脱NOx工艺(预留)相结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并辅以活性炭和干性脱酸药剂喷射系统成套设备和设备本体的相关管道等内容的设计、制造、监造配合、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质量保证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烟气净化系统设备制造商;
(2) 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用于垃圾焚烧发电的单台300吨/日(含)以上垃圾焚烧炉的配套烟气净化系统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有效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用于垃圾焚烧发电的单台300吨/日(含)以上垃圾焚烧炉的配套烟气净化系统供货业绩 (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09 月 16 日至2015年 09 月 23 日,每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09 日上午 09 :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09 日上午09 :3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
传真:***-********
联系人:王珊珊(5925)、刘佳(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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