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合国土房管告字[2015]24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C14-111-4-A

宗地总面积:

40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医卫慈善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7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4088平方米(约6.132亩),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533元/平方米(约35.53万元/亩),总价款217.8904万元。

宗地编号:

HC14-111-4-B

宗地总面积:

327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7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32716平方米(约49.074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161元/平方米(约77.4万元/亩),总价款3798.3276万元。

宗地编号:

HC14-111-4-C

宗地总面积:

61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1

土地用途明细:

街巷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7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6148平方米(约9.222亩),土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543元/平方米(约36.2万元/亩),总价款333.8364万元。

宗地编号:

HC14-111-4-D

宗地总面积:

9454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3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7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9454平方米(约14.181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219元/平方米(约81.28万元/亩),总价款1152.4426万元。


宗地编号:

HC14-111-5

宗地总面积:

276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8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6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27607平方米(约41.410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056元/平方米(约70.4万元/亩),总价款2915.2992万元。


宗地编号:

HC14-111-6-A

宗地总面积:

34970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3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5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34970平方米(约52.45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社区服务中心一处,居委会一处,其他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049元/平方米(约69.93万元/亩),总价款3668.353万元。


宗地编号:

HC14-111-6-D

宗地总面积:

2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5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278平方米(约0.417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179元/平方米(约78.6万元/亩),总价款32.7762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16日 至 2015年10月08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16日 至 2015年10月08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0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10月0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10月09日16时00分 在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100%全额支付。
(三)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抵于公告起始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四)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地块将转为挂牌出让,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10月16日16点前,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10月16日18点前,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18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家以上(含2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六)地块前期测绘费(含出图费)及勘测定界放线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七)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交易鉴证书》次日,持《交易鉴证书》原件及交易中心确认的竞买资料到合川区国土房管局201室申请签订《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联 系 人:熊川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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