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合国土房管告字[2015]24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C14-111-4-A | 宗地总面积: | 40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医卫慈善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4088平方米(约6.132亩),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533元/平方米(约35.53万元/亩),总价款217.8904万元。 |
宗地编号: | HC14-111-4-B | 宗地总面积: | 327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32716平方米(约49.074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161元/平方米(约77.4万元/亩),总价款3798.3276万元。 |
宗地编号: | HC14-111-4-C | 宗地总面积: | 61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1 | |||
土地用途明细: | ||||||
街巷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6148平方米(约9.222亩),土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543元/平方米(约36.2万元/亩),总价款333.8364万元。 |
宗地编号: | HC14-111-4-D | 宗地总面积: | 94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9454平方米(约14.181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219元/平方米(约81.28万元/亩),总价款1152.4426万元。 |
宗地编号: | HC14-111-5 | 宗地总面积: | 276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8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27607平方米(约41.410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056元/平方米(约70.4万元/亩),总价款2915.2992万元。 |
宗地编号: | HC14-111-6-A | 宗地总面积: | 349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34970平方米(约52.45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社区服务中心一处,居委会一处,其他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049元/平方米(约69.93万元/亩),总价款3668.353万元。 |
宗地编号: | HC14-111-6-D | 宗地总面积: | 2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农创园片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278平方米(约0.417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建筑限高按审定的方案执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5〕字第11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内土地整治、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179元/平方米(约78.6万元/亩),总价款32.776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16日 至 2015年10月08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16日 至 2015年10月08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0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10月0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10月09日16时00分 在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100%全额支付。
(三)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抵于公告起始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四)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地块将转为挂牌出让,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10月16日16点前,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10月16日18点前,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18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家以上(含2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六)地块前期测绘费(含出图费)及勘测定界放线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七)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交易鉴证书》次日,持《交易鉴证书》原件及交易中心确认的竞买资料到合川区国土房管局201室申请签订《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联 系 人:熊川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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