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浙江省及国家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浙江省及国家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浙江省及国家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3-05-16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采购需求,现对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浙江省及国家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项目院内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浙江省及国家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合作期限:2年。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服务能力,并能为招标人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根据《关于开展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学习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20]01号)精神,投标人是我省符合资质的技术服务方。

5、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7号)精神,投标人是项目申办单位或现有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五、项目需求:

1、项目范围:医院当年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需提供可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网络学习平台。平台可展现教学使用的视频、音频、幻灯片、课程讲义、考试题、专家介绍,如有收费项目具备在线支付、电子发票开具等功能,收取参培学员费用,解决支付相关问题。

3、 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远程培训课件的制作并上传至系统管理后台,审核通过可发布上线。

4、对于选择集中录制或者自主录制理论课程的专家,提供录制指导和答疑,协助完成;对于实操、实践教学类课程,须提供现场拍摄。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给招标人的资料(如业绩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4)优惠条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请各供应商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请将标书在2023年05月22日17时前寄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一楼109室采购招标中心(江东中路699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9-********

十、开标时间及地址: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3日9时。开标地址: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1楼109室。如有时间调整,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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