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长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锅炉系统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长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锅炉系统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长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锅炉系统专项工程,项目业主为宜昌市长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市长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昌枝江市七星台镇张家场村绿色建材产业园。
2.建设规模:建设时产15吨蒸汽的生物质锅炉系统。
3.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360万元。
4.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需求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环保设施、材料、提供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设备维修人员、售后等服务。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本项目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 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项目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
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函原件复印件)。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5.拟派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
(2)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单位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2.发放方式: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发放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
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09时30分。
2.地点: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六、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3 年5月 17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长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友谊大道19号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186*****214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
联系人:向水仙
联系电话:150*****115
标签: 锅炉系统专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北
湖北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