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农场畜牧用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饶河农场畜牧用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饶河农场畜牧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BDH2015-268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饶河农场畜牧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饶河农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饶河农场
2.2建设规模:新建种猪场及其他用房,水井一口,化粪池一座,场地硬化及砂石路、桥涵等。
2.3计划工期:共6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第4.3条列明的材料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0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两年至少两项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饶河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饶河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岗区丽顺街1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2015年9月16日
标签: 畜牧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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