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经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玉红发改农社【2023】23号文批准建设,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及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2.2、项目编号:TDZB2023—0552.3、项目概况: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总投资约329.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95.3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约21亩),新建6栋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设备,面积约8960(约13.44亩)。2.4、采购范围:红塔区洛河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场地平整,新建6栋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设备,面积约8960(约13.44亩),包括不限于:强电变压器架设、弱电综合布线、园区监控系统、围挡及大门、环控系统、灌溉系统、种植设施、育苗温室、采后中心及软件平台等工程内容和相关功能配置;供应商需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艺、施工图设计工作;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使用功能、基本配置、标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2.4.1、设计范围:按采购需求进行设计包括不限于:园区设计总平图、土方工程场地平整、连栋温室、灌溉、加温系统、环境控制系统、采后及办公区、配套设施设备、基础设施等设计,达到标准使用功能;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及相关后续服务。2.4.2、施工范围:按采购需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全面施工。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移交、缺陷修复等工作全面负责。2.4.3、采购:连栋温室及配套设施设备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2.4.4、项目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采购人认可后才可进行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发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调整因素外,若因成交人设计错误或设计不当造成的缺陷、设计图纸质量(设计深度不满足、图纸不全面、描述笼统、标示不清)或中标人编制的投标清单漏算、错算等因素导致项目超中标金额的情形,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成交自行承担风险,超过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2.5、EPC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5个月,成交后根据采购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报采购人批准并实施。具体项目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经采购人、监理单位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2000元/天。2.6、质量、质保期(保修期)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为:满足采购人要求及达到高原特色设施农业示范项目标准使用功能及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满足标准使用功能、标准,按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3)质保期(保修期):所有设备、平台软件升级服务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并提供2年免费服务;设备按相应质量三包质量保证期规定执行,同时按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进行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工程保修按现行保修规定执行。质保(保修)金为合同价的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4)联合体中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3.2.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建设项目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1、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或相关专业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3.3.2、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3、拟投入本项目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3.4、企业业绩:3.4.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3.4.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EPC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磋商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6、信誉要求: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信誉良好,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牵头人3年内有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注:“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由供应商通过线上渠道自助查询,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该供应商资格将不予通过;牵头人自行承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牵头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牵头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3.7、云南省省外企业,成交后施工单位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设计单位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注册填报相关企业(单位)信息和项目信息,生成电子出图专业章。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5.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发售。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5.3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资质证书;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⑤委托代理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6.1、递交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6.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7、磋商时间及地点7.1、磋商时间:2023年5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7.2、磋商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洛河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9、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人:段政宇联系电话:0877-*******联系电话:157*****480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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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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