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码头检测评估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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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码头检测评估项目招标已由/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本次检测评估包括弘毅码头(通用散货泊位长度605米、通用散货泊位二期工程长度711米)、通用码头(通用码头起步长度680米、三期工程长度596米)、液体化工码头长度624米、集装箱码头(多用途泊位工程长度440米)。2.1.2服务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内。2.1.3服务期限:自检测工作开始至提交全部检测报告时止。2.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2.1.5标段划分:此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码头检测评估,本次检测按照《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中相关规定,需要对码头胸墙、沉箱钢筋混凝土的各项性能参数检测,包括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混凝土均匀性、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电位、混凝土氯离子含量及混凝土冻融裂化性能检测,基础状态检测,附属设施检测,码头前沿冲淤变化以及对码头耐久性、安全性、适用性等进行评估。本次检测评估不包括:水深测量、码头沉降位移观测等,中标人只需利用其测量、观测数据进行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码头检测评估服务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或水运材料专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7 09:00至2023-05-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3)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营业执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等相应的资格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4)网上投标费用标准: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定于2021年7月22日开始收费。具体收费规则参照:《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执行第一档(概算价范围m<500万)收费标准: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06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形开标地点为广泰商务酒店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华安道与共济路交汇处南120米)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公里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健、汪堃

联系人:邢俸永、王泓伟
电话:

0315-*******、0315-*******

电话:0315-*******151*****826159*****285
传真:

-

传真:0315-*******
电子邮件:

cfdgzbzx@163.com

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网址:

-

网址: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号:131*****001**********

标签: 属码头检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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