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对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现将本项目采购公告进行公示。
2.项目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
2.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项目内容 |
广东禅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 | ******.00元 | 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 |
3.项目采购需求
3.1项目建设内容
提供2023年度数据信息质评服务,包括协助制定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方案、开展第二、三季度和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绩效评估等工作。
3.2项目详细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协助制定《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方案》 | 一是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关于政务大数据相关政策以及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在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将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录入到禅城区数据共享绩效考核系统上,建立评估考核材料库,梳理分析调研数据和文献资料;三是制定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方案,明确本次评估考核范围、评估内容、评估流程,并举办绩效评估考核方案培训会,重点为考评单位培训讲解指标体系。 |
2 | 协助开展第二、第三季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绩效评估工作 | 根据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收集、梳理、分析各考评单位季度数据资源相关资料并同步完成绩效考核初评工作,形成初评报告并公布初评结果,根据各考评单位对初评结果的反馈意见继续收集整理材料和数据,形成各考评单位季度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考核终评报告后向考评部门发布终评结果。 |
3 | 协助开展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 根据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收集、梳理、分析各考评单位2023年度数据资源相关资料并同步完成绩效考核初评工作,形成年度初评报告并公布初评结果征求考评单位意见。在整改咨询期内根据区内各部门的反馈意见或补充材料进行调整完善后进入复评阶段,最终形成各单位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报告后发布评估考核结果,并同步撰写2023年度禅城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考核总结报告。 |
3.3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需派驻一名专职人员驻场协助开展全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3.4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2)报价包含提供评估服务过程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团队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的费用等)、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5服务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3.6服务期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工期顺延。由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确定工期顺延的时间;
3.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止
3.8付款方式
合同款项分阶段分项支付,具体如下:
(1)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项目开展四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8%;
(3)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2%;
3.9付款要求
(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票据,收款方、开票方、中标人均必须名称一致;
3.10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需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
(2)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采购项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如无正当理由,中标人不得拒绝;
3.11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服务;
3.12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对逾期交付的服务,中标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2‰比例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全额赔偿;
(2)采购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采购人须向中标人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2‰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中标人利用专业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有权自知道之日起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
4.供应商资格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6供应商具备这些条件优先:
(1)有咨询服务类项目经验的优先;
(2)可提供佛山本地化服务的优先;
5.采购公示及供应商文件递交要求
5.1本采购公告的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8日止,报价函参考文件可通过公众号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aivf);
5.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2日11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5月22日9时至11时,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5.3报价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A座2层(广东禅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5.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须以密封包装形式递交,封面需标明供应商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5.5报价文件需提供一式两份;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禅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A座2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7-********
邮箱:fy_data@fsip.cc
广东禅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标签: 数据信息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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