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赣建乐招字[2023] 第21号

1.招标条件

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三期)经乐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现针对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单位: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建设地点:乐平市塔山街道、高家镇、接渡镇、乐港镇、礼林镇、临港镇、鸬鹚乡、农科园、十里岗镇、双田镇、塔前镇、浯口镇、涌山镇、镇桥镇、众埠镇境内。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治理对象涉及 71 座废弃矿山,总治理面积为 430.64 公顷,地形平整土石方开挖 *******.3m3,植草种树 *******.7 ㎡,团粒喷播 *****.11㎡,撒播草籽 *******.9 ㎡,铺种草皮 ******.9 ㎡,边坡面积(坡面清理后坡脚种植爬山虎)******.1 ㎡,苗木种植******.0 株,挡土墙长度 3530.9m,导流池 244 个,截、排水沟(渠)长 *****.4m,建设矿山休闲公园 ******.8 ㎡,矿区外围沿街居民区美化 *****.20 ㎡,建设农业观光园******.87 ㎡,可转建设用地面积 ******.6 ㎡。

2.5项目总投资:*****.36万元

2.6招标范围:

2.6.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最终方案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2.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7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

3.2.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相关技术类资格证书因平台规则无法备案除外);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工环(水工环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6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7.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7.2联合体应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7.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7.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7.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7.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7.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7.8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9.1按《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4.招标日程安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 5月18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开标时间: 2023年6月 13日上午9时00分;

4.3开标地点: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188*****681

招标人: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3*****658

招标监督机构:乐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8-*******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综合治理 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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